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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克莱奥塑胶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妆品塑料配件生产加工的企业,为义乌市规上企业,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恒德路5号。企业现投资480万元,在新建成厂房内实施生产活动,在原有设备数量的基础上新增,同时对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更换,技改后产品产能不变仍为年产300吨塑料化妆盒、2000吨塑料口红管。
*开通会员可解锁*,浙江克莱奥塑胶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克莱奥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化妆盒、2000吨塑料口红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克莱奥塑胶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移印、光固化废气,脱附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脱附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规定的限值,其中丙烯腈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废网版、废切削液、含切削液废金属屑、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浙江盈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废烫金纸、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421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6]2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浙江克莱奥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塑料化妆盒、2000吨塑料口红管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克莱奥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恒德路5号
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ts19)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克莱奥塑胶有限公司,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