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石灰石矿山
运矿道路临时变道、堆料场建设项目
临时使用林地公示
《石灰石矿山运矿道路临时变道、堆料场建设项目》因建设需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丽江古城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石灰石矿山运矿道路临时变道、堆料场建设项目
三、使用林地的用途:堆料场、临时变道、边坡恢复治理
四、项目建设地点:古城区文化街道办事处文化社区居委会干地坝居民小组、红旗二居民小组、红旗四居民小组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拟临时使用丽江市古城区集体林地4.9294公顷,其中:
(一)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1.6821公顷,能源林林地1.0911公顷,其他林地2.1562公顷;
(二)按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1.6821公顷, 一般灌木林地1.0911公顷,其他林地(无立木)2.1562公顷;
(三)按森林类别分:均为一般商品林地;
(四)按林地保护等级分:均为Ⅳ级林地;
(五)按使用性质分:拟使用林地3.7095公顷,已使用1.2199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项目建设需采伐活立木蓄积2.46立方米,所需采伐的优势树种有云南松、雪松、栎类,起源为人工和天然。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古城区文化街道办事处文化社区居委会干地坝居民小组集体林地0.5948公顷;红旗二居民小组集体林地1.2657公顷;红旗四居民小组集体林地3.0689公顷。使用林地四至界线明晰,权属无争议。
八、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所需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依照《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区森林资源现状、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石灰石矿山运矿道路临时变道、堆料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丽江古城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与林权所有者协商后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丽江市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丽江市古城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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