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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 南区尾矿库工程委托监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NGZB-2026-517)已由中国黄金集团 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库区占地面积约1176.95公顷。
尾矿库为平地型尾矿库,最终使用标高795米,总坝高100米,总库容49407.74万立方米,服务年限为21.26年,尾矿库等别为二等库。
主要建设内容为尾矿坝、库区防渗设施、尾矿库排洪系统、尾矿库地下水导排设施、尾矿库监测设施、尾矿库管理站、尾矿库输送管线、尾矿库回水泵站、尾矿库回水管线、尾矿库坝顶放矿设施及相配套的供水、供电及总图等。
2.2招标范围: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有效控制工程进度,保障施工安全,合理管理工程成本,降低项目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并按时高质量完成,因此对南区尾矿库工程进行委托监理服务。
2.3服务
2.4服务期限:工程施工期至竣工结算完成。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具有矿山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有完工的与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监理业绩,并能够提供合同。
(3)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矿山工程),具备高级职称及以上,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矿山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验,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至少包含近三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