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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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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济南千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99%股权/MYCQ260013)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山东汇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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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南千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太平镇街道办事处永兴街北709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 法定代表人 | 孙善俊 | 成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塑料制品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城市绿化管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艺美术彩灯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5人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 评估价(万元)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孙元丽 | 99 | 2970000 | |
| 2 | 孙善俊 | 1 | 300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300.9 | 1.33 | 299.57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36.85 | 2.07 | 2.07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 负债总计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 净资产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缴300万元。 2.标的企业所在区域已纳入济南市起步区太平驻地片区控制性规划范围。详见网址:https://jnxxq.jinan.gov.cn/col115865/art/2025/art_115865_4788174.html 3.标的公司拥有8288㎡工业用地,位于济阳县太平镇永兴街北,规划用地许可证号为地字第37(2016)01-09-T001号,土地证书号为鲁(2016)济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305号。 4.标的企业拥有大型生产加工车间,能容纳大型车辆进出,厂房面积约9000㎡,办公地面积约500㎡,上述房产均未办理房产证。 5.标的企业拥有沿街门头房两处,未办理房产证,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 6.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孙元丽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9%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监管机构属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188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经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协议。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逾期付款超过5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济南千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99%股权,须同时受让济南千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1%股权。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在与转让方签署保密协议后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和实地查看。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或自愿放弃尽职调查的权利,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尽职调查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按交易标的现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98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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