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分公司樱桃市趟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辽宁沈阳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大连市分公司樱桃市趟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

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

连市分公司樱桃市趟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

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

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分公司樱桃市趟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GZ260139FW0024-0014。

三、项目概述:大连市分公司樱桃项目市内运输服务。使用的范围:

大连市分公司。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为大连市分公司樱桃项目采购市内运输服务,项目服务

期 2 个月,中标两个供应商,一主一备。

2.项目预算 225.3 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大连市分公司承担,按

实际发车频次及运行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 1 包。

最高限价表

线路

邮路里程

(公里)

主力车型

(米)

主力车型

(吨)

单程往返

车辆权属

最高限价

(元/趟)

价格权重

甘井电站-大连航站

52

4.2

3

往返

社会

205

1.7%

甘井小学-大连航站

49

4.2

3

往返

社会

193

1.1%

甘井黑夏-大连航站

60

4.2

3

往返

社会

246

1.4%

旅顺直投-大连航站

90

4.2

3

往返

社会

276

1.9%

旅顺三涧-大连航站

85

4.2

3

往返

社会

263

1.8%

旅顺区内-大连航站

95

4.2

3

往返

社会

224

1.5%

旅顺长未-大连航站

66

4.2

3

往返

社会

260

1.8%

金州王家-大连航站

94

4.2

3

往返

社会

298

1.7%

金州七顶-大连航站

94

4.2

3

往返

社会

239

1.6%

金州石河-大连航站

131

4.2

3

往返

社会

316

2.2%

金州区内-大连航站

65

4.2

3

往返

社会

267

1.5%

开发英歌-大连航站

114

4.2

3

往返

社会

353

2.0%

沙区柳树-大连航站

50

4.2

3

往返

社会

197

1.1%

市内市场-大连航站(沙区)

36

4.2

3

往返

社会

148

0.8%

市内市场-大连航站(中西)

36

4.2

3

往返

社会

148

0.8%

瓦房炮台-大连航站

248

4.2

3

往返

社会

716

4.0%

瓦房得利-大连航站

265

4.2

3

往返

社会

766

4.3%

瓦房复州-大连航站

221

4.2

3

往返

社会

638

3.5%

瓦房中心-大连航站

210

4.2

3

往返

社会

607

3.4%

瓦房松树-大连航站

283

4.2

3

往返

社会

818

4.5%

瓦房东港-大连航站

252

4.2

3

往返

社会

728

3.9%

甘井电站-大连中心

144

4.2

3

往返

社会

446

3.7%

甘井小学-大连中心

139

4.2

3

往返

社会

402

2.2%

甘井黑夏-大连中心

148

4.2

3

往返

社会

436

2.4%

旅顺直投-大连中心

192

4.2

3

往返

社会

514

3.5%

旅顺三涧-大连中心

175

4.2

3

往返

社会

516

3.6%

旅顺区内-大连中心

169

4.2

3

往返

社会

532

3.7%

旅顺长未-大连中心

176

4.2

3

往返

社会

513

3.5%

金州王家-大连中心

60

4.2

3

往返

社会

186

1.0%

金州七顶-大连中心

58

4.2

3

往返

社会

249

1.7%

金州石河-大连中心

42

4.2

3

往返

社会

165

1.1%

金州区内-大连中心

75

4.2

3

往返

社会

309

1.7%

开发英歌-大连中心

66

4.2

3

往返

社会

272

1.5%

沙区柳树-大连中心

165

4.2

3

往返

社会

487

2.7%

市内市场-大连中心(沙区)

132

4.2

3

往返

社会

437

2.4%

市内市场-大连中心(中西)

143

4.2

3

往返

社会

474

2.6%

瓦房炮台-大连中心

153

4.2

3

往返

社会

507

2.8%

瓦房得利-大连中心

149

4.2

3

往返

社会

493

2.7%

瓦房复州-大连中心

132

4.2

3

往返

社会

437

2.4%

瓦房中心-大连中心

106

4.2

3

往返

社会

351

1.9%

瓦房松树-大连中心

191

4.2

3

往返

社会

632

3.5%

瓦房东港-大连中心

157

4.2

3

往返

社会

520

2.8%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

位提供投标文件。(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

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

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

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

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

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 1

个累计结算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8.投标人须承诺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设置有针对邮政运输业

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大连)

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

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

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

的机动车驾驶证。

11.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 5 台自有 3 吨车辆。投标人提供车辆的

使用年限须在 5 年以内。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

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

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

司名下的车辆)

;客车可为个人车辆与投标公司有雇佣关系。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

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

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

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

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

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车辆累计行驶里程或年限未

达标,视为无效自有运输车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

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2.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 5 台车辆座位险保单(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座)

,保单中车辆信息须与自有车辆信息保持一致。

1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 5 名驾驶人员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

任险保单,保额合计不低 80 万元/人。

14.投标人须提供投保赔付额不低于 80 万元单车货物保险保单。

15.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

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使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

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

营运证)。

16.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期内,当第一中

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

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2 个月,第一中标人自领取通知书后合

同签订前 7 日内,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按照约

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预算金额的 5%缴纳履约保证金,并

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

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9.投标人须承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开立代发工

资业务,用于支付外包作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投标人可在本合同签订

后一个月内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对公账户代发

服务人员工资(由邮政企业引荐办理邮银协同对公开户与代发工资业

务)

20.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

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

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

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1.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处罚措施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保险及理赔、

履约考核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

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

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

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

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

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

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

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

—(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

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

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

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板块关于本单位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板块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曾经开具过的增

值税和专用发票、*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1个累

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及结

算发票、提供不少于5台自有3吨车辆。投标人提供车辆的使用年限须

在5年以内。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提供不少于5台车辆

座位险保单(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座),保单中车辆信息须与自有车

辆信息保持一致、提供不少于5名驾驶人员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

任险保单,保额合计不低80万元/人、提供投保赔付额不低于80万元

单车货物保险保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

加盖公章扫描)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

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

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线上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费线

下公对公转至代理公司账户中,并将付款凭证线上上传。

注 : 投 标 人 须 在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网 址 :

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

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

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

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

【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 2026 年 05

月 20 日下午 13:30:00 -14:0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

投标文件递交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 10

号 10 门)。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

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

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

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

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

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

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

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

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

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

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

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

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

chinapost.com.cn)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

85.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bulletinList)

及东北新闻网(https://zfcg.nen.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 10 号 10 门

邮 编:110045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郑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bb@gzxmgl.com

户 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21*开通会员可解锁*0411068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