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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分公司樱桃市趟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
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
连市分公司樱桃市趟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
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
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分公司樱桃市趟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GZ260139FW0024-0014。
三、项目概述:大连市分公司樱桃项目市内运输服务。使用的范围:
大连市分公司。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为大连市分公司樱桃项目采购市内运输服务,项目服务
期 2 个月,中标两个供应商,一主一备。
2.项目预算 225.3 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大连市分公司承担,按
实际发车频次及运行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 1 包。
最高限价表
线路
邮路里程
(公里)
主力车型
(米)
主力车型
(吨)
单程往返
车辆权属
最高限价
(元/趟)
价格权重
甘井电站-大连航站
52
4.2
3
往返
社会
205
1.7%
甘井小学-大连航站
49
4.2
3
往返
社会
193
1.1%
甘井黑夏-大连航站
60
4.2
3
往返
社会
246
1.4%
旅顺直投-大连航站
90
4.2
3
往返
社会
276
1.9%
旅顺三涧-大连航站
85
4.2
3
往返
社会
263
1.8%
旅顺区内-大连航站
95
4.2
3
往返
社会
224
1.5%
旅顺长未-大连航站
66
4.2
3
往返
社会
260
1.8%
金州王家-大连航站
94
4.2
3
往返
社会
298
1.7%
金州七顶-大连航站
94
4.2
3
往返
社会
239
1.6%
金州石河-大连航站
131
4.2
3
往返
社会
316
2.2%
金州区内-大连航站
65
4.2
3
往返
社会
267
1.5%
开发英歌-大连航站
114
4.2
3
往返
社会
353
2.0%
沙区柳树-大连航站
50
4.2
3
往返
社会
197
1.1%
市内市场-大连航站(沙区)
36
4.2
3
往返
社会
148
0.8%
市内市场-大连航站(中西)
36
4.2
3
往返
社会
148
0.8%
瓦房炮台-大连航站
248
4.2
3
往返
社会
716
4.0%
瓦房得利-大连航站
265
4.2
3
往返
社会
766
4.3%
瓦房复州-大连航站
221
4.2
3
往返
社会
638
3.5%
瓦房中心-大连航站
210
4.2
3
往返
社会
607
3.4%
瓦房松树-大连航站
283
4.2
3
往返
社会
818
4.5%
瓦房东港-大连航站
252
4.2
3
往返
社会
728
3.9%
甘井电站-大连中心
144
4.2
3
往返
社会
446
3.7%
甘井小学-大连中心
139
4.2
3
往返
社会
402
2.2%
甘井黑夏-大连中心
148
4.2
3
往返
社会
436
2.4%
旅顺直投-大连中心
192
4.2
3
往返
社会
514
3.5%
旅顺三涧-大连中心
175
4.2
3
往返
社会
516
3.6%
旅顺区内-大连中心
169
4.2
3
往返
社会
532
3.7%
旅顺长未-大连中心
176
4.2
3
往返
社会
513
3.5%
金州王家-大连中心
60
4.2
3
往返
社会
186
1.0%
金州七顶-大连中心
58
4.2
3
往返
社会
249
1.7%
金州石河-大连中心
42
4.2
3
往返
社会
165
1.1%
金州区内-大连中心
75
4.2
3
往返
社会
309
1.7%
开发英歌-大连中心
66
4.2
3
往返
社会
272
1.5%
沙区柳树-大连中心
165
4.2
3
往返
社会
487
2.7%
市内市场-大连中心(沙区)
132
4.2
3
往返
社会
437
2.4%
市内市场-大连中心(中西)
143
4.2
3
往返
社会
474
2.6%
瓦房炮台-大连中心
153
4.2
3
往返
社会
507
2.8%
瓦房得利-大连中心
149
4.2
3
往返
社会
493
2.7%
瓦房复州-大连中心
132
4.2
3
往返
社会
437
2.4%
瓦房中心-大连中心
106
4.2
3
往返
社会
351
1.9%
瓦房松树-大连中心
191
4.2
3
往返
社会
632
3.5%
瓦房东港-大连中心
157
4.2
3
往返
社会
520
2.8%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
位提供投标文件。(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
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
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
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
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
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 1
个累计结算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8.投标人须承诺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设置有针对邮政运输业
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大连)
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
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
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
的机动车驾驶证。
11.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 5 台自有 3 吨车辆。投标人提供车辆的
使用年限须在 5 年以内。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
均视为自有车辆)
: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
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
司名下的车辆)
;客车可为个人车辆与投标公司有雇佣关系。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
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
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
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
关企业所有)
;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
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车辆累计行驶里程或年限未
达标,视为无效自有运输车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
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2.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 5 台车辆座位险保单(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座)
,保单中车辆信息须与自有车辆信息保持一致。
1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 5 名驾驶人员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
任险保单,保额合计不低 80 万元/人。
14.投标人须提供投保赔付额不低于 80 万元单车货物保险保单。
15.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
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使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
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
营运证)。
16.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期内,当第一中
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
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2 个月,第一中标人自领取通知书后合
同签订前 7 日内,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按照约
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中标原则。
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预算金额的 5%缴纳履约保证金,并
按要求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1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
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9.投标人须承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开立代发工
资业务,用于支付外包作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投标人可在本合同签订
后一个月内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对公账户代发
服务人员工资(由邮政企业引荐办理邮银协同对公开户与代发工资业
务)
。
20.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
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
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
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1.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处罚措施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保险及理赔、
履约考核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
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
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
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
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
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
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
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
—(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
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
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
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板块关于本单位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板块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曾经开具过的增
值税和专用发票、*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1个累
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及结
算发票、提供不少于5台自有3吨车辆。投标人提供车辆的使用年限须
在5年以内。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提供不少于5台车辆
座位险保单(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座),保单中车辆信息须与自有车
辆信息保持一致、提供不少于5名驾驶人员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
任险保单,保额合计不低80万元/人、提供投保赔付额不低于80万元
单车货物保险保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
加盖公章扫描)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包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
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
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线上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费线
下公对公转至代理公司账户中,并将付款凭证线上上传。
注 : 投 标 人 须 在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网 址 :
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
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
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
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
【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 2026 年 05
月 20 日下午 13:30:00 -14:0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
投标文件递交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 10
号 10 门)。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
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
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
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
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
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
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
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
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
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4:00:00(北京时间)
。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
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
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
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
chinapost.com.cn)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
85.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bulletinList)
及东北新闻网(https://zfcg.nen.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 10 号 10 门
邮 编:110045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郑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bb@gzxmgl.com
户 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21*开通会员可解锁*041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