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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公示(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债券注册发行选聘
承销商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NKMCG2602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共有 16 家供应商参与。
一、评审结果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符合性检查合格,
商务技术评议基本满足响应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按承销额度 0.01%/
年承销费,综合得分 78.67,排名第一,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符合性检查合格,
商务技术评议基本满足响应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按承销费 0.01%/年,
综合得分 75.83,排名第二,推荐其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符合性检查合格,
商务技术评议基本满足响应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按承销费率 0.01%/
年,综合得分 71.33,排名第三,推荐其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符合性检
查合格,商务技术评议基本满足响应文件要求,分别排名为第四到第
十。
推荐以上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
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符合性检查合格,商务技术评议基本满足响应
文件要求,排名第十一和第十二,排名较低不作推荐。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直接授权
书”的授权期限不明确,无法证明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检查不
合格,否决其响应。
3、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接受价
格协同的承诺函”,符合性检查不合格,否决其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
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提出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应当邮寄异议函件
原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异议函件原件扫描件。
3、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琳、李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航空胡同 38 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siczb1@126.com
三、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自然日。
南方工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