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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州片区项目(碎石、机制砂)框架招标
招标编号:CRCC2301-LGTJ10-WZJC-2026-2
补遗文件(1)
各投标人: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州片区项目(碎石、机制砂)框架招标(招标编号:CRCC2301-LGTJ10-WZJC-2026-2)补遗如下:
1、本次招标招标人改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州片区项目。
2、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增加2.1.2条,泸州片区其他项目。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修改为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家数:根据包件的实际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确定。(2)如果增值税税率变更后,中标人不接受合同总价的调整,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删3.2.3结清款。
5、招标公告增加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如下: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古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
SS01 |
机制砂 |
吨 |
33593.75 |
500 |
2 |
0-5mm |
2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古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
碎石 |
吨 |
6250 |
5-10mm |
|||
3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古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
碎石 |
吨 |
28906.25 |
10-20mm |
|||
4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古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
碎石 |
吨 |
6250 |
16-25mm |
|||
5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古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
SS02 |
机制砂 |
吨 |
33593.75 |
500 |
2 |
0-5mm |
6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古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
碎石 |
吨 |
6250 |
5-10mm |
|||
7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古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
碎石 |
吨 |
28906.25 |
10-20mm |
|||
8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泸古高速TJ10标项目经理部 |
碎石 |
吨 |
6250 |
16-25mm |
6、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技术规格书修改如下:
执行标准:包括不仅限于下列标准。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1技术要求:
碎石技术要求:
1.1 压碎指标:碎石压碎指标不应大于 20%。
1.2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10%
1.3 含泥量:≤1.0%
1.4 泥块含量:≤0.2%
1.5 坚固性(硫酸钠5次循环质量损失):≤8%
1.6 吸水率:≤2.0%
1.7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SO₃):≤1.0%
1.8 有机质含量:比色试验合格,不得深于标准色
1.9 表观密度:≥2600kg/m³
1.10 松散堆积空隙率:≤45%
1.11 碱集料反应:碱活性试验合格,膨胀率<0.10%,无潜在碱-骨料危害
机制砂技术要求:
1.1 亚甲蓝值 MB 值不应大于 1.0;当 MB 值大于 1.4 时判定泥粉超标,石粉含量执行从严控制指标。
1.2 石粉含量:MB 值不大于 1.4 时,石粉含量不应大于 10.0%;MB 值大于 1.4 时,石粉含量不应大于 3.0%,石粉为粒径小于 75μm 的颗粒。
1.3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 1.0%,泥块指粒径大于 1.18mm 的黏土团块。
1.4 单级最大压碎指标不应大于 25%。
1.5 坚固性采用硫酸钠溶液 5 次循环试验,质量损失不应大于 8%。
1.6 表观密度不应小于 2500kg/m³。
1.7 松散堆积密度不应小于 1400kg/m³。
1.8 空隙率不应大于 44%。
1.9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 2.0%。
1.1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 1.0%,轻物质指密度小于 2000kg/m³ 的颗粒。
1.11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三氧化硫计,不应大于 0.5%。
1.12 氯离子含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 0.02%。
1.13 有机物含量采用比色法试验,结果应合格。
1.14 碱‑集料反应:试件不得出现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现象,膨胀率应小于 0.10%,存在碱活性时应采取抑制措施。
2 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 供货阶段(随货同行)
供应商每批次地材到货须随车附带完整合规技术资料,包含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明书、原材料检测报告、筛分试验报告、含泥量检测证明等全套质量资料,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信息完整,可实现产品质量全程溯源,无缺失、无造假、无过期情况。
3 合同交货计划
3.1 交货时间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人采购计划、施工进度需求按时供货,服从项目部供货调度指令,做到按需配送、随叫随供,保障项目连续施工,无断供、滞后供货情况。
3.2 交货地点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国道625线珠额公路项目部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
3.3 交货要求
每批地材到货前24小时向招标人及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提交《到货通知单》,明确到货时间、物料品类、规格、数量、批次信息。所有进场地材需做好批次标识,标注项目名称、材料规格、生产批次、进场用途、对应施工段落;物料分类堆放,做好分区隔离防护,避免混杂、污染、掺杂杂质,杜绝物料破损、受潮、扬尘污染问题。4 运输和供应方案
4.1 运输要求
所有地材须采用合规密闭式专用货运车辆运输,车辆证照齐全、合规合法,符合属地环保及道路运输管理要求。运输过程中车辆全程密闭,严禁物料遗撒、扬尘、外泄;严禁车辆拖拽、颠簸抛洒物料,装车装载量合规,不超载、不超限。雨天运输必须全覆盖防雨篷布,防止物料淋雨、含泥量超标;大风、高温天气做好防尘、防晒、防扬尘扩散防护措施,保证进场物料质量稳定。
4.2 现场服务
供货全过程提供24小时对接咨询服务,配备专职供货对接人员,实时响应项目部供货调整、物料调配、质量答疑、补货需求,及时配合现场验收、卸料、堆放调度工作,保障供货服务高效顺畅。
5 验收要求
5.1 到货验收
数量验收:过磅验收的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准;若数量之差超过± 3 %范围时,由甲方与乙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处进行复磅),复磅重量与乙方过磅重量之差若不超过± 3 %范围,以乙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超过± 3 %范围,以复磅重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所供碎石含水率不大于2%,石粉(机制砂)含水率不大于3%,超过的在验收时扣除。外观验收:进场砂石、建材等地材物料颗粒均匀、无结块、无杂质、无淤泥、无风化废料,物料干净整洁,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用料外观标准,批次标识清晰、信息齐全。资料验收:每批次随车质量资料、检测资料必须齐全有效、批次对应,资料缺失、不符、无效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验收、拒绝收货。
5.2 检测验收(强制性)
所有进场地材必须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砂石集料需严格检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针片状含量、强度等核心指标,所有指标必须100%达标;进场物料需接受项目部抽检、第三方权威机构复检,所有检测项目全部合格,方可投入工程使用。所有检测数据真实可查、指标满足国道公路项目施工设计及质量规范要求。
5.3 不合格处理
轻微质量缺陷、指标轻微偏差的物料,供应商须在3日内完成整改、筛分、筛选处理后重新报验,直至验收合格。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指标不达标、杂质超标、材质不合格的物料,供应商须无条件全额退货、更换合格物料,承担所有运输、返工、误工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损失及相关违约责任。
6 附则
6.1 本技术规格书及供货要求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6.2 本文件未提及的供货标准、质量规范、施工要求,均按照项目施工图纸及国家、行业现行最新标准、规范执行。
6.3 供应商供货范围、物料规格、供货标准严格对应本项目地材采购清单及施工图纸要求,不得随意变更物料规格、材质及供货标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
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