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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编号:ZBB*开通会员可解锁*
高压矿化列管换热器结晶清理业务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驰宏"或"公司")现拟通 过询比方式采购高压矿化列管换热器结晶清理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高压矿化列管换热器结晶清理业务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 资质要求:报价方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 项目专业服务能力。
2. 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 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3.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报价活 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 相关查询的证明资料。
注:报价方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 审小组有权否决其竞价。
三、采购内容
1. 维保内容:设备规格:换热面积80m2,材质2507,清洗设备及清洗所需耗材 备件、清洗人员的提供;清洗设备的拆装、倒运;清洗设备至被清洗设备之间管道 的提供和连接;水、电与清洗设备的连接;清洗后的清理、检查、验收;清洗后施 工现场的清埋、清扫、撤场。
2. 计划工期:暂定*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暂定7个月,具 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项目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9号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 限公司。
四、计价方式
1. 计价方式:本采购业务采用总价包干。
2. 付款方式:当月结束双方确认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该月度相应的合同款。
3. 最高限价:高压矿化列管换热器结晶清理业务7个月含税总价不大于86万元。 注:大于限价的报价被否决。
4、其他要求:
(1)维保要求:需配置钳工、清洗工,要求完成时间 36-48h/台;
(2)合同模板采用甲方通用模板(附件四)。
五、报价时间及要求
1.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北京时间)
2. 获取方法:邮箱发送或登陆中国铜业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
(https://cg.chncopper.com)获取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采购人获取竞价文件。
3. 报价时间:报价人请于北京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前提交经签字盖章 的报价资料进行网上提交至邮箱 h1bechsbny@163.com(文件名格式为"报价单位名 称+竞价编号")。逾期递交或未按竞价文件要求进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 报价材料组成:
(1) 报价函:
(2) 响应文件:
(3)报价承诺函。
六、评选程序
1.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组成5人公开比选小组进行评选,评选实行最低 价中标。
2. 对报价文件澄清
必要时,比选小组可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的疑问和问题进行澄清,报价人 应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答复。书面澄清或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澄清和答复将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问题不允许超出要求的 范围或修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中选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法,在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满足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报 价人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5. 评选结果报告
比选小组完成比选后,全体成员要在书面报告上签字,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 的可书面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比选小组成员拒绝在评选结果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可视为同意评审结论。比选小组将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 在案。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结果报告后,比选小组即告解散。
6. 比选结果
比选人根据比选小组的书面评选结果报告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收到成交通知书 后根据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比选人签合同。
7. 举报联系方式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举报邮箱:h1bechzbjd@163.com
七、联系地址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装备部。
联系人:尹雪松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询比采购函的发出,不表示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有任何的承诺和义务, 参与报价的单位存在未中选可能。本次评选结果还需经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审批,如审批不通过,则合同不再签订,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不对 此承担任何责任。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已知悉并愿意承担前述风险。
附件一
报价函
| 项目 | 每月维保报 | 增值税专用发 | 备注 | |
|---|---|---|---|
| 价金额(元) | 票税率 | ||
|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 | |||
| 有限公司高压矿化 | 6% | ||
| 列管换热器结晶清 | |||
| 理业务 | |||
| 7个月维保报价金 | |||
| 额合计(元) |
报价要求:报价为含税综合价,税率:6%;7个月维保含税总报价不得 高于86万元。注:大于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报价说明事项: (报价单位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可在此处写明)
报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期: 日 H
附件二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高压矿化列管换热器结晶清理业务
询比编号:ZBB*开通会员可解锁*
参考できた(盖単位章) 报价单位:
年 - - - 月 - 月 -日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__(姓名)系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 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高压矿化列管 换热器结晶清理业务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 托代理人签字。
| 供应 商: | (盖单位章) |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 |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代理人: | (答字) | |
| 身份证号码: | ||
| 年 |
(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 | ||||||||
| 备注 | ||||||||
8
(二)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
(三) 其他资料
(一)质量承诺
(二)质保承诺
附件三
致: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本单位特承诺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已认真阅读贵司关于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高压矿化列 管换热器结晶清理业务的《询比采购函》,并完全理解询比的内容。本单位 保证严格保密询比采购函之内容,不泄露贵司任何信息,否则承担损失赔 偿之责任。
二、本单位保证所递交的文件、资格证明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 效性。本单位愿意承担虚构信息及伪造资格证明等有损诚信行为导致的一 切 不利后果。
三、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本单位承诺不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贵司的 合作案例,不将贵司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使用贵司的商标、标 志语、徽标等,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单位承诺遵守各行业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不实施任何影响 正 当交易的行为。
单位盖章:
注:本报价承诺和声明作为报价材料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如未提供 本报价承诺和声明,报价无效。
附件四
合同编号:【键入内容】
本合同由双方在【键入合同签订地】签署。
甲 方(委托方):【键入内容】 住 所:【键入内容】 法定代表人:【键入内容】
乙 方(受托方):【键入内容】 住 所:【键入内容】 法定代表人:【键入内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 方向甲方提供【键入内容】技术服务事宜,基于平等自愿的基础,经友好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键入内容】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 定义和解释如下:【键入内容】
3.1 技术服务的目标:【键入内容】
3.2 技术服务的内容:【键入内容】
3.3 技术服务的方式:【键入内容】
4.1 技术服务地点:【键入内容】
4.2 技术服务期限:自《键入内容】年【键入内容】月【键入内容】 日至【键入内容】年【键入内容】月【键入内容】日止,共计【键入内 容】个月。(一般应当约定为项目开始至项目质保期完为止,甲方有特 殊要求的除外。)
4.3 技术服务进度:【键入内容】
4.4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键入内容】
4.5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键入内容】
4.6 在项目进度计划中各阶段对乙方的要求:【键入内容】
4.7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键入内容】
4.8 【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由此 而引起的纠纷或者给第三方以及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5.1 为便于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键入内容】为本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键入内容】。乙方指定 【键入内容】为本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键入内容】。
5.2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负责双方日常项目工作联系;
(2) 负责双方项目工作的协调和推进项目按工作计划实施;
(3)负责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4)协助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5)其他:【(如无请填"无",不得留白)】
5.3 任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或本方联系地址、银行开户 信息等,应当在【键入内容】日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方 未及时通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6.1 乙方
(1)应当配备具有按照约定开展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设备、技术、 资质等工作条件,能解决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及技术问题或其他事项,保 证工作质量,并完整提供和传授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成果的背景资料、 知识和技能: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及附件中注明的技术指 标和要求:
(3) 不得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技术资料、数据、样品以及本合 同产生的成果擅自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
(4) 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 合合同约定或无法实现甲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时,应当在【键入内容】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补充、更换或改进。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现有材料、样品或者设 备等会有损坏危险时,应当中止工作,采取适当措施并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设备等妥善保管,工 作完成后乙方应当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设备,不得擅自以任何形 式留存。
6.2 甲方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技术资料【提供资料清单 名称、交接人、数量、是原件还是复印件、保密要求、是否有专人管理 都必须加以说明。】:【键入内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键入内容】: 提供时间和方式:【键入内容】。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4)其他协作事项:【键入内容】。
7.1 合同含增值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增值税税率【】%;不含增值税价款¥【】元【注:保留2位小数】,税 金为¥【 元 元 【注:保留2位小数】。合同执行期间,不含增值税价为不 变价,如遇法定增值税税率调整,以不含增值税价为基础调整含税总价 款。
7.2 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固定不可变金额,包括报酬、服务费、 培训费、乙方人员服务期间发生的人工费及差旅费、乙方设备及人员的 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由 乙方自行承担。即,除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 任何费用。(此处约定仅供甲方参考,可根据实际操作情况进行修订。)
7.3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键入"增值税专 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按合同7.4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足额支付 合同款项。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键入内容】;
纳税识别号:【键入内容】。
7.4 支付方式(按以下第【键入内容】种方式):
(1)一次总付:【键入内容】元,时间:【键入内容】。
(2)分期支付:
1 在合同生效之日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起【键入内 容】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键入内容】%,即人 民币:【键入内容】元(大写:【键入内容】);
2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键入内容】%的工作量,经甲方确认且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后【键入内容】个工作目内,甲方支 付乙方合同价款的【键入内容】%,即人民币:【键入内容】元,(大 写:【键入内容】);
3 项目完成,经甲方评审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且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后《键入内容】个工作日内,甲方支 付乙方合同价款的【键入内容】%,即人民币:【键入内容】元,(大 写:【键入内容】);
4 本合同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为乙方所提供技术服务验收合格 之日起【键入内容】年。经确认合格,质量保证期届满且甲方收到乙方 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键入内容】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的【键入内容】%,即人民币【键入内容】元,(大写:【键入内容】)。
(3)其他支付方式:【键入内容】
7.5 甲方支付乙方电汇或承兑汇票以及供应链金融类产品的,在此之 前乙方不得以贴息费用等为理由向甲方索取合同总额外的财务费用,也 不应以收到非电汇类支付为理由延迟、推脱合同中描述的乙方应尽义务。
7.6 乙方账户
(1) 开户银行:【键入内容】
(2) 开户名:【键入内容】
(3) 账号: 【键入内容】
8.1 交付的形式及数量:【键入内容】
8.2 交付的时间及地点:【键入内容】
8.3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 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 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4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提交完整的技 术服务报告及成果。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报告及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乙方应当按甲方提出的补充、修改意见继续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超 期完成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 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
9.1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但必须权属约定清晰,下同。】
9.2 技术秘密的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 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甲方所有】。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甲方所有】。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甲方所有】。
9.3 乙方应当将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秘密文件在甲方书面通知 的期限内完整提交甲方,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技术秘密泄密时,乙方应 当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4 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 作为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等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利。乙方在接到 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 记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手续,由于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办理,应 当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甲方各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9.5 基于本合同的研究开发成果,有关论著、申报科技奖励的权利均 归属甲方所有。】
9.6 后续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
(1)双方约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 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 新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全部利益归甲方所有。
(2)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 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 的新的研究开发成果,【归双方共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行签订协议。【注:本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完成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研究开发成果文件 上写明研究开发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11.1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键入内容】
11.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键入内容】
11.3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键入内容】
11.4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键入内容】年【键入内容】月【键入内 容】日前;甲方指定的地点。
11.5 验收费用
甲方组织验收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 担。
12.1 质保期:技术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键 入内容】年;【应当与第 7.4条保持一致】
12.2 在质保期内,由乙方对交付的技术服务成果进行免费维护或提 供技术服务,若运行出现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 内,派专门技术人员解决问题。
12.3 在质保期内,若发现技术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属乙 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合同的权利或者义务部分或者 全部转委托给第三人。
14.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 项,每逾期1日乙方的交付成果目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 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给乙方的, 每逾期1日按照逾期支付合同款项部分的【键入内容】%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键入内容】%。
(3)如甲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其所知悉的乙方所有信息,应当按 合同价款的【键入内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 的,甲方应当补足。
14.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提供技术服务的(含各阶段的技术服务),每逾期 1 日的,应当按合同价款的【键入内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以及 甲方的全部资料,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2) 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经甲方初次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当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二次验收仍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 合同解除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全部资料,并按合同价 款的【键入内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 方应当补足。
(3)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其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承担时,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的全部资料以及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 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 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 相。
(5)因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由此给第三 方以及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合同价款的【键入内容】%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6)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技术指标和要求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应当按合同价款的【键入内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超过部分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
(7)如乙方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本合同产生的成果、 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的,乙方应当按合同价款的【键入内容】%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8)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其所知悉的甲方所有信息,应当按 合同价款的【键入内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或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相 关人员差旅费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9)乙方的工作成果、服务质量有缺陷,甲方同意利用的,乙方应 当减收合同价款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务质量有严重缺 陷,导致根本性无法使用,乙方应当免收合同价款,退回已收取的合同 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5.1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 知悉乙方的商业秘密和进行项目所采用的非公开性的技术方案及相关技 术路线、信息、细节、参数、资料:
(2)保密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合格前。
(3) 泄密责任:甲方泄露其掌握的乙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须赔 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5.2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合同商谈、提供技 术服务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甲方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其他需要保密 的信息和资料。
(2)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书面声明放弃该保密权利 之日止。
(3) 泄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保密内容以任何方法、途径 以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方式使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将承担违约责 任。
15.3 任何一方基于司法或其它国家机关的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内容 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同时以书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它国家机构注意 保密。
15.4 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不生效、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撤销、部 分撤销、终止、部分终止、解除、或部分解除而失去约束力。
16.1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当征得对方同 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 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 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6.2 下列情形下,可解除合同: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3)一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主要义务,经另一方 书面催告后【键入内容】日内仍不纠正或未能整改到位的,另一方有权 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16.3 本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结算、清理和保密条款的效力。
17.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必 须及时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相关细节, 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以避免另一方 扩大损失。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 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17.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键入数字】日内,具备条件的,双方应根 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18.1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要求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 和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当面送交、邮件、书信等书面 方式发出。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8.2 双方通知地址如下:
甲方:【键入内容】
联系人: 【键入内容】
申话:【键入内容】
邮箱:【键入内容】
联系地址:【键入内容】
乙方:【键入内容】
联系人:【键入内容】
电话:【键入内容】
邮箱:【键入内容】
联系地址:【键入内容】
18.3 上述通知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仲裁程 序时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送达。
18.4 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地址,应当自变更之目起【3】日内,以节面 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8.5 因一方提供的通知地址不准确、通知地址变更后未依据程序及 时告知对方、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文书等无法实际接收 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被退回之目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 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 以邮件发出之日作为送达之日。
18.6 按照本条约定地址发出的文件,被送达方未反馈是否收悉且按 照第 18.5 款的约定无法判断是否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第 5 目视为送 法之日。
19.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第【键入数字】种方式解决:
(1)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键入管辖法院,建议为我方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至【按
照中铝法字【2022】101 号文要求进行选择】仲裁,仲裁地在【按照中铝 法字【2022】101 号文要求进行选择】,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2 因处理争议而产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违约 方承担。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 目任务书、技术协议、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 文件、咨询方案,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以附件形式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 本合同附件等均是本合同组成部分(若有)。
21.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键入内容】份,甲乙双方各执【键 入内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键入内容】号《技术服务合同》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年 | 月 | 日 | |
|---|---|---|---|
| 乙方(盖章): ារ បង្កេទ្ធិ៍ ស្រុក |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
| 年 | 月一 | ロ | |
附件-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键入合同签订地】签署。
甲 方: 【键入内容】 住 所:【键入内容】 法定代表人:【键入内容】
乙 方:【键入内容】 住 所:【键入内容】 法定代表人:【键入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双方廉洁高效合作,确保双方工 作人员廉洁从业、遵章守纪,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廉洁合作事宜,基于平等自 愿的基础,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1 本合同中的工作人员是指经办双方业务,或参与双方业务,或对 经办、参与双方业务有影响力的人员。
1.2 本合同中的关联方是指对双方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 影响关系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甲方或乙方以关联方名义变相违反本合 同,视同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
1.3 本合同中的特定关系人是指双方工作人员的亲属以及其他共同 利益关系人。甲方工作人员或乙方工作人员以特定关系人名义变相违反 本合同,视同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
2.1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备 项规定,坚持廉洁、诚信原则,恪守公认的商业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规 范,不从事并抵制任何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2.2 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主合同(具体指本合同第七条所适 用的合同范围)文件,自觉按主合同履行义务。
2.3 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 修 正)》《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1996)第60号)等各项法律规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4 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除法律认定或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约定 的保密信息和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另有约定之外,双方必须坚持公 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 得违反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以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2.5 双方必须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2.6 发现对方单位在合同执行中有违反廉政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行 为时,一方有权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纪 檢监察部门举报。
2.7 甲乙双方有权对合同执行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 定期检查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
3.1 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提供、索要或接 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及其关联方报销任何 应当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在乙方及其关联方领取任 何名义、形式的补贴;不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索 要、摊派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
3.2 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请吃、请玩; 不得借用、租用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的房屋等固定 资产、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不得参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 特定关系人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不得要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
联方、特定关系人代购私人物品。
3.3 不得推荐其亲属或亲友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 人进行经济往来活动;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 联方、特定关系人礼金;不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 人在购买和装修住房,关联方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 方面提供便利。
3.4 不在办理业务和相关工作中以无故拖延付款、设置关卡等任何借 口故意刁难乙方以向乙方索取好处: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 关联方、特定关系人吃、拿、卡、要等;不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 方、特定关系人发生超越正常客我关系的交往行为;除业务过程中的正 常工作会议,甲方工作人员不单独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 关系人在任何场所约见或商谈。
3.5 不介绍甲方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到乙方或其关联方任职;严格 遵守国家、行业等有关业务和人员的回避制度。
3.6 不违规在乙方及其关联方挂名兼职,不以任何方式在乙方及其关 联方领取报酬;不在离职或退休后收受乙方及其关联方、特定关系人的 财物;不在离职或退休后违规到乙方及其关联方任职。
3.7 不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泄露尚未公开的业 务信息,不向乙方做出超出业务职责的承诺;严守乙方商业秘密、非公 开消息,不以内幕交易非法获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 的除外。
3.8 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
4.1 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提供、索要或接 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甲方及其关联方报销任何 应当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在甲方及其关联方领取任何名义、 形式的补贴;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索要、摊 派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
4.2 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请吃、请玩; 不得借用、租用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的房屋等固定 资产、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 特定关系人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不得要求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 联方、特定关系人代购私人物品。
4.3 不得推荐其亲属或亲友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 人进行经济往来活动:不得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 关联方、特定关系人礼金: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 关系人在购买和装修住房,关联方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 等方面提供便利。
4.4 不得在办理业务和相关工作中以无故拖延付款、设置关卡等任何 借口故意刁难甲方以向甲方索取好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 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吃、拿、卡、要等;不得与甲方及其工作人 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发生超越正常客我关系的交往行为;除业务过 程中的正常工作会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 联方、特定关系人在任何场所约见或商谈。
4.5 不得介绍乙方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到甲方或其关联方任职;严 格遵守国家、行业等有关业务和人员的回避制度。
4.6 不得违规在甲方及其关联方挂名兼职,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甲方及 其关联方领取报酬;不得在离职或退休后收受甲方及其关联方、特定关 系人的财物;不得在离职或退休后违规到甲方及其关联方任职。
4.7 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泄露尚未公开的 业务信息:不得向甲方做出超出业务职责的承诺:严守甲方商业秘密、 非公开消息,不得以内幕交易非法获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 有约定的除外。
4.8 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
5.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向甲方监督渠
道或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投诉或举报,由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理, 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甲方对乙方的投诉或举报情况予 以保密,并有权按规定将核实、处理情况在必要且可披露的范围内向乙 方进行反馈(涉及保密信息的除外)。
甲方监督渠道【注:由甲方纪检部门填写】:
【键入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键入内容】
邮编:【键入内容】
电话:【键入内容】
电子邮件:【键入内容】
5.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当向乙方监督渠 道或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投诉或举报,乙方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向甲方 反馈处理情况。另外,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双方开展业务涉及的合同(具 体适用范围见第七条)所约定的合同金额之和的【键入内容】%或人民币 【键入内容】万元(二者以孰高者为准)的违约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当予以全额赔偿;涉及违法犯罪的,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 处理。
【键入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键入内容】
邮编:【键入内容】
电话:【键入内容】
电子邮件:【键入内容】
5.3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禁 止3年内与乙方及其下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6.1 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主合同业务主管部门及纪检监督 部门(或负责人)共同负责监督检查,甲乙双方各负其责,独立开展监 督检查,另一方负有配合义务。
6.2 如甲方认为主合同业务涉及建设工程类合同,合同履约期满,甲 乙双方应当共同完成《廉政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详见附件)。无《廉 政合同履行情况报告表》的业务项目,不得办理项目验收和最终结算手 续。
本合同的适用范围为下列第【键入内容】种:
7.1 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于【键入内容】日至【键入内容】日【注:不 超过一年期间】期间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即主合同),系前述业务合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前述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于【键入内容】日签订的编号为【键入内容】的 【键入主合同内容及编号】(即主合同)的附件,与该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一致。
9.1 本合同附件均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不因双方主合同的终止、无效、解除等情形而失 效。本合同一式【键入内容】份,甲乙双方各执【键入内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键入内容】号《廉政合同》之签字盖章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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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盖章): 【键入内容】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
| 年 | - 月 - F | |||
| 乙方(盖章):【键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
| 年 | - 月 -------------------------------------------------------------------------------------------------------------------------------------------------------------------------- | |||
附件
| 发包人(甲方): | ||||
| 承包人(乙方): | ||||
| 项目名称: | ||||
| 报告时间: 年 年 月 日 | ||||
| 【键入内容】 合同(主合同)签订时间: | ||||
| 廉政合同签订时间: | ||||
| 康 | 政 | 主合同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
| 合 | 同 | 甲方: | 乙方: | |
| 履 | 行 | 本单位纪检部门(或负责人)意见: | ||
| 情 | 调 | 甲方: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 | 方 | 乙 方 | ||
| 对 | Z | 甲 对 | ||
| 方 | 的 | 方 的 | 乙方(盖章): | |
| 総 | 定 | 甲方(盖章) : | মিটির 定 |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
| 意 | 见 | 项目主管领导签字: | 意 见 | 答字: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