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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福清市龙田镇,本工程龙溪(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区段)河道治理长度为0.25km。本次新建的“福清市龙溪(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共分为两部分:
(1)龙溪(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区段)左右两岸河道新建堤防共计366.41m(含滞洪区边墙);
(2)龙溪(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区段)新建C30钢筋砼双孔箱涵位于现状拟建院区外双孔箱涵衔接,本次新建的双孔箱涵共计49.41m,箱涵内径尺寸4.0m*3.0m(宽*高),壁厚0.45m。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 有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存在异议,可向我单位反馈。
建设单位:福清市第二医院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备注:
附件1:福清市龙溪(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