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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我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完成《江苏南通振江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项目110千伏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如对《江苏南通振江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项目110千伏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异议,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备注:
附件1:振江铸造 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