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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BDGZ2025—11(2) (RCBG-2025-052) (A) )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
一、评标情况
【1】37标段:灯具等: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日昇之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报价:/,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深圳市简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报价:/,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报价: /,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日异之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1111111111,无;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简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1111111111,无;
中标候选人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111111111,无;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日异之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简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中标候选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详见时件
1:详见附件;
2: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设标公共服务 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ecp.impc.com.cn:21002/portal/#/) ;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_(签名)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 贾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李工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rczbwh@163.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100 (盖章)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 2025年第11次(2)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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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项目(后审框架)37标段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BDGZ2025-11(2) (RCBG-2025-052) (A) ) 1:51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 律责任。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 2025年第11次(2) 采购项目(后审框架)37标段二次(项目编号:BDGZ2025-11(2)(RCBG-2025-052) (A))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 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 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子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 标段编号 | 标段 름 | 标段名 称 | 成交 候选 人排 序 | 成交候选 人名称 | 质量 (真实 性承诺) | 工期 (交货 期) | 响应采购文 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条件 情况 | 评审情况 (综合排序) |
|---|---|---|---|---|---|---|---|---|
| 第一 | 日昇之光 电气科技 有限公司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 ZB2025-310 | 37 | 灯具等 | 第二 | 深圳市简 工智能科 技有限公 司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华荣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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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決原因 | |
|---|---|---|---|
| 内蒙古铁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7标段) | 文件签署 |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 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 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 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22 邮箱 rczbwh@163.com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5:00-18: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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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 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 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 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 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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