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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CZC2026-G3-230007-GXWP
二、项目名称:凤山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4966920(元) | 广西秉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西环路48号(明珠华府4号楼第一栋一楼、二楼)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凤山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 凤山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采购服务周期为三年(如三年内凤山县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实施完成并运营,具备生活垃圾处置的,合同自行终止),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中标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因中标方自身原因,需中途终止合同的,中标方要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书乐,罗强,韦康,何锋,韦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 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按服务类) 向中标单位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735.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2.中标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为:84.92分;3.中标金额:226.8元/吨,报价合计4966920.00元(报价合计仅用于评标时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最终结算价=实际垃圾转运数量(吨)×中标单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广西凤山县凤城镇教育路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下任新村万和路四巷34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琳淋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4.8凤山县生活垃圾外运项目--招标文件.pdf
664.8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40.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