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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或者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修改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眉山市东坡区齐通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远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