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2026年2季度PAO采购项目-临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9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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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按照各单位提报需求, 2026年2季度预采购PAO2、PAO4、PAO6、PAO8、PAO10、PAO40、PAO100、MPAO65、MPAO150、A51共计10个品种,合计采购量1248吨,PAO需求品种,配方指定用油已经技术发展部确认,为指定需求。 采购范围: 采购PAO2、PAO4、PAO6、PAO8、PAO10、PAO40、PAO100、MPAO65、MPAO150、A51共计10个品种润滑油基础油。 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2)投标人需提供 2022年至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以上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方为贸易(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授权的有效证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相关证明(制造商为进口商的,需提供中文对照本,便于评标参考,但以英文原意为准)。 (4)投标方为品牌代理商的,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 若投标人均可提供授权证明,以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为准(制造商为进口商的,需提供中文对照本,便于评标参考,但以英文原意为准),未提供本项目授权函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如投标人均可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则投标都将被否决。 (6)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需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包的供货能力,生产及销售网络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需提承诺函)。 (8) 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blacklist)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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