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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御林军保安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7-359号海晟国际大厦第7层05、06单元之四 | 2,520,000.00元 | 99.58 |
采购包1(灌口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服务类(厦门御林军保安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保安服务 | 灌口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 灌口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 按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 按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 | 项 | 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2,52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李春机 |
| 评审专家: | 唐宏亮 、 纪慧生 、 刘毅 、 黄元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总价为基数(服务项目可续签的按续签总金额计算),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本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灌口中学校园安保服务:4.246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人为小型企业,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九折计收。其中,第一年采购代理服务费:24444.00元;第二年采购代理服务费:18018.00元。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安仁里大道1207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2200055、2297851
项目联系人:罗焱、曲昕、李伊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00055、2297851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御林军保安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