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福州市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2026年度长乐区政法系统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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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350182]JJXM[CS]2025001-1

二、合同名称:2025-2026年度长乐区政法系统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182]JJXM[CS]2025001-1

四、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长乐区政法系统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福州市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行政中心1号楼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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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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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2026年度长乐区政法系统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 1(年) ¥988,000.0000 ¥988,000.00 凡是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在长乐区公安、检察院、法院、政法委等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政法工作人员退休后,本人愿意自费续保的可以延续至65周岁)主险:(1)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单位的执法人员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过程、抢险救灾等情形)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负伤、残疾或死亡;(2)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单位的执法人员非执法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残疾或烧伤。被保险人所保险种不设等待期,不受行业内此类险种等待期相关规定限制,所保险种理赔责任签定协议之日即时生效,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附加疾病身故保险,附加疾病和意外伤善医疗保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① 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过程、 抢 险 救灾等情形)中 遭受意外,导 致负伤、残疾或死亡; ② 非执法工作中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每人保险金额38万元。(2)附加险: 投保人员中正式员工附加投保疾病致身故险,每人保额为100000元; 附加投保重大疾病每人保额为150000元; 附加投保住院津贴每人保额为300元每日,最高180天为限。协警及临聘人员等附加投保疾病和意外伤害医疗险,每人保额为20000元。 附加投保住院津贴每人保额为200元每日、最高180天为限。

合同金额: 9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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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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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条款.zip

合同文件.pdf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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