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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廉江市府前路东十一横巷4号二楼 | 1,949,388.00元 | 99.28 |
采购包1(新民街道蔡宅村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
工程类(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新民街道蔡宅村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 12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交付使用 | 项 | 盛伟 | 粤*开通会员可解锁*00346 | 1,949,388.00 |
| 采购人代表: | 方小玲 |
| 评审专家: | 王凤程 、 欧朝龙 、 朱发强 、 聂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500万元,1000万元],0.55%;(1000万元,5000万元],0.3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火炬园支行;账号:3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676;收款单位:福建煜博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新民街道蔡宅村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1.49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行政)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民大道1800号
联系方式:高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福建煜博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马巷镇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
联系方式:小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小苏
电话:小苏 *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煜博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