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2-02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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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50722]FJSY[CS]2025003

二、项目名称: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铭成实验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S2#楼12层01-03办公 3,897,800.00元 98.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

工程类(福建铭成实验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 工程范围包括第5层和第6层装修改造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包括基础装饰、配套设备、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弱电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气路系统、焊接工艺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黄敬团 闽2352*开通会员可解锁* 3,897,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苏俊杰
评审专家: 潘闽浦 、 黄思远 、 吴国宏 、 张纪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收取,100~500万元 0.7%标准计算。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浦城县食品检验检测所搬迁项目:3.028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浦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仙阳镇荣华山大道9号8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尚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269号建发金座1410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梅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尚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铭成实验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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