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溪镇小微水体综合监控及监测系统购买服务项目-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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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恩哲-EZ-2026GKCS-025-后溪镇小微水体综合监控及监测系统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Z-2026GKCS-02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后溪镇小微水体综合监控及监测系统购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后溪镇小微水体综合监控及监测系统购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后溪镇小微水体综合监控及监测系统购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 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 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5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 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 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 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性要求不合格处理。2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 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 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磋商响应供应商采用资格 承诺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则无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 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6、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 印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7.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 的,从其规定。)

8.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①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 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②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 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④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 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 效",均视同有效。

9. 信用记录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 (credit.xm.gov.cn) 查询所有供 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 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 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 合格。 ;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通过福建恩哲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s://fjez.hyebid.cn/) 获取相 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 27号信息大厦 15楼 1501(福建恩哲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 27 号信息大厦 15 楼 1501(福建恩哲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评标室

七、其他

详见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 800 号

联 系 人:张工

用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恩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 27 号信息大厦 15 楼 1501

联 系 人: 蒋春燕、储叶萍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dl@xmenz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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