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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城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洁耗材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丰泽城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泉州丰泽城运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保洁耗材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采购编号:ZXXM[2026]039
2.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作为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采购项目合同包一预算金额为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所
投合同包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前,北京时间 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休息),按下述地址到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城华北路 568 号华大泰禾广场 1 幢 912-913 室)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卓鑫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城华北
路 568 号华大泰禾广场 1 幢 912-913 室)
9.《招标文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合同包进行发售,每份 3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 rvice.com/)、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www.qzfz.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和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yebid.cn)
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
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筍江支行
帐
号:427381619179
收款人: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筍江支行
帐
号:427381619179
户名: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人:泉州丰泽城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 146 号成洲工业区 5 号楼 413 室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城华北路 568 号华大泰禾广场 1 幢 912-913 室
E-mail:zhuoxin20211104@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小庄
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30 日
二、
采购一览表
采购编号:ZXXM[2026]039
合同包
品目
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价(元)
主要技术规格参
数要求
保证金(元)
一
1-1
泉州丰泽城运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
保洁耗材物资采
购项目
1 项
18000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
三部分
0 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注:1、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的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
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