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龙川平A4-06地块西南侧边坡防护工程-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25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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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龙川平 A4-06 地块西南侧边坡防

护工程已由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 会议纪要[2025〕12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

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

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邵武市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约 29 余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邵武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龙川平 A4-06 地块西

南侧边坡防护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

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设置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

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

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

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

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

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

资格状态”。)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都将被否决投标。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

(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a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

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

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 中

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

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 投标人

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投标资格。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至 2026 年 1 月 4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邵武市张三丰大道 27 号五洲广场二号楼二楼 A210 室)购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

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55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现场以现金的方式提交,用信封密封

装订,并注明所投标段的项目名称加盖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邵武市张三丰大道 2

7 号五洲广场二号楼二楼 A210 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

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海 易 招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http://www.hyebid.cn/hyweb/hyebid/bidList.do)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邵武市华光路科技馆六楼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 354000

联系人:

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北路 109 号 12 幢 604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 353000

联系人:

陈女士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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