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城郊镇芹田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5-22
发布于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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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城郊镇芹田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KZ 邵【2025】38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城郊镇芹田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已由邵武市城郊镇

芹田村民委员会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邵武市城郊镇芹田村民委员会,建

设资金来源上级以工代赈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邵武市城郊镇芹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

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城郊镇芹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 352 万余元(含暂列金 180000 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⑴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

⑵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⑶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城郊镇芹田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具体以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中小型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529117 元(其中暂列金 180000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

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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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

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

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

处于被县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

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

否决投标;

(3)

《关于公布 2023 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

(2023)2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投标;(4)投

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5)投标人

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

税义务。

(7)根据省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

(闽建许(2023)4 号)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含委托下放

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届

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

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

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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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省外建

筑业企业投标时资质证书显示过期的须附上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

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

人须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闽发改区域[2023]486 号)关于规范实施以工

代赈项目全流程的通知执行,

(本项目采用综合赈济模式和务工组织方式:“农村公益性

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综合赈济模式组织务

工,农民工就业人数≥75 人,并设置公益性岗位≥1 个,发放劳务报酬≥113 万元,劳

务报酬发放金额≥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 37.67%)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 2025 年 05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8 日

(含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

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下同)

,在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元宝路 5 号恒华央著 26 幢 102 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10%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万元整(¥60000 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现场以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需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邵武市城郊镇芹田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

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05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元宝路 5 号恒华央著 26 幢

102 室)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只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并提交购买招标

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

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 年 06 月 05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元宝路 5 号恒华央著 26 幢 1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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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yebid.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城郊镇芹田村民委员会

址:福建省邵武市芹田村桥二组 1 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邵武市元宝路 5 号恒华央著 26 幢 102 室

联系人: 姜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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