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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立医院慢病系统升级需求
项目编号:闽恒顺【
2026】01 号
采购人:武夷山市立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26 年 02 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公开邀请
(适用于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武夷山市立医院慢病系统升级需求(以
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闽恒顺【2026】01 号
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
19 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
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
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
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真不合格处理。2 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
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
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
项目投标(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
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
默认通过。)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采购包 1:不接受采购包 1: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 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 〔
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
商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
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规定的划分 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国
统字 〔
2017〕213 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
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
准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
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
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但须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
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 规定提供。注:享受
扶 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
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
知书第六章。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5.1 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
有)为准。
5.2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 年 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3 月 4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3 获取地点及方式: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前往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 地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 508 号三楼 301 室)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
5.4 询价通知书售价:/元。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5 日下午 15 时 00 分,提交
地点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武夷山市五九大道夜色边上武夷山市五九大道凤凰公交站点
正背后
508 号 3 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询价时间及地点:7.1 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7.2 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9、联系方式:采购人:武夷山市立医院
地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
18 号
邮编:
354300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
508 号三楼 301 室
邮编:
354300
联系人:小彭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5 万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14.5 万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
武夷山市
立医院慢
病系统升
级需求
1.00
14.5 万元 批
工业
否
第二章
询价须知表
第
1 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
一、询价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示:本表与询价通知书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3.1(
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
1:
序
号
资 格
审 查
要 求
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询 价
响 应
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 位
负 责
人 授
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
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
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
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
写本授权书。
3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 文
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
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
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
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
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
体证照复印件。
4
提 供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财
务 报
告、或
资 信
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
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
规定:
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
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
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
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
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
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
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
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
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
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
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
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的 证
明 材
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
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
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
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
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
的供应商
,视同满足本项资格
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
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
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
条件要求。
6
依 法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证
明 材
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
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
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
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
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
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
件要求。
7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声
明 函( 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专 项 证 明 材
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
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
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
明函。
8
参 加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声
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
据财库〔
2022〕3 号文件的规
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
从其规定。
9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
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
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
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
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以
资 格
条 件
落 实
中 小
企 业
扶 持
政 策
时 适
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
企业
[2011]300 号《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
国统字
[2017]213 号《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
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
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
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
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
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
形 式 落 实 中 小 企 业 预 留 份 额
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
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
包意向协议》。
11 联 合
体 协
议(若
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
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
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
人授权书”。
(
2)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
/
询价邀请书
(3) 询价保证金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
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询价通知书第六
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
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
其单位公章。
2
9.4
响应文件的份数:
(
1)纸质响应文件:
①正本
1 份 、副本 3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
U 盘)1 份。
(
2)电子响应文件:适用
3
9.5-(2)-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
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
2)其他内容或材料:
无
4
9.7(
1)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个
日历日。
5
9.9 (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
1)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
本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所报采购包、供应商全称”等内容,
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
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
3)其他:
无
6
9.6(1)
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
采购包
1:不允许合同分包;
7
11.1
中标人家数:
采购包
1:1 名
8
12.2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9
17.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
1)随行易交易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10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
1:不缴纳
11
合同付款方式 见第四章三、商务条件
12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
/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
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成交金额在100 万元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 1.5%收取,成交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
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
山支行 账 号:
350 501 676 307 000 030 84
13
15.1
监督管理部门:武夷山市立医院综合办公室
14
报价无效条款:
(
1)本章表 2 报价无效的规定;
(
2)本章第 2 节中的第 3.1、7.2、8、9.5、9.7、
9.8、9.11 条;(
3)第三章评审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的报价无效的规定。
15
18
其他事项:
无
16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包
1:不组织
第
2 节 询价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询价通知书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询价通知书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
开展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
2.3“潜在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 6 条规定进行获取询价通知书且有意向参加
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 6 条规定进行获取询价通知书并参加本项目询价
的供应商。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
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 一般规定
(
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
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有任一项不满足的,报价无效。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 3.1 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
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
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
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
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
3.2 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4、询价费用4.1 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询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5、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5.1 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邀请
/询价采购通知书
第二章询价须知
第三章评审
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
(
1)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
容。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进行相应顺延,
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
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6、更正公告
6.1 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等)作为询价通知书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2 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
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四、报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要求
7.1 供应商可对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报价。7.2 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报价无效(
1)报价时,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应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
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授权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
无效。
(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
6)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
7)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
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6)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9、编制要求
9.1 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
(
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9.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
3)响应文件应满足询价通知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
是不可割离且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
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2 响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询价响应声明
(
2)报价一览表
(
3)分项报价表
(
4)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
5)商务条件响应表
(
6)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
7)询价保证金
(
8)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
9)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3 响应文件的语言(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
为准。
(
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
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
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
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4 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9.5 响应文件的格式(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的格式。
(
2)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
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
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
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除本章第
9.5 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报价无
效。
(
3)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计量单位应使用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
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
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
行处理:
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9.6 分包(
1)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
2)若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且供应商拟在成交后进行分包,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
明关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及分包人资质条件的说明,否则视为不进行分包。
(
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9.7 响应有效期(
1)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
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报价无效。
(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
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
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
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
9.8 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履行相应报价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
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响应文件承
诺的报价有效期,否则响应无效。
(
3)提交
①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下列方式:银行
公对公转账向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保证金账户提交询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第
一章。
②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可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询价保证金。
③其他方式:无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按照本款第①、②、③点规定
提交询价保证金。
※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将导致报价无效。
(
4)退还
①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询价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
息原额退还。
(
5)若出现本章第 9.7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询价
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询价保证金有效期,询价通知
书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
①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的;
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⑤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的;
⑥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b.未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9.9 响应文件的提交(
1)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10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 9.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章,并按照本章第 9.9
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
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9.11 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询价保证金未按照规定提交的;
(
2)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的;
(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4)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6)响应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报价会
10、报价
10.1 报价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时间及地点进行。10.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
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
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10.3 报价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报价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工作人员均由采购
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由采购人派出;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也应派出代表参加,未参加的,
视同认可报价会结果。
10.4 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非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会。10.5 报价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读报价会须知,然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密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或供应商代表
对密封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
(
2)唱标时,唱标人先宣读各供应商关于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
再宣读各供应商名称、报价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记录人对唱标内容作记
录。
(
3)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供
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供应商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供应商对报
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
4)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过程或记录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向主持人提出,否则,
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
5)若供应商代表未参加报价会(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是供应商代表),
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条第(
3)、(4)、(5)款规定情形,则供应商不得在报价会后以响应文件
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采购方报价及报价会过程或记录等有关事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异议
或要求(包括质疑)。
六、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
11、成交
11.1 确定成交:本项目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推荐相应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
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
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11.2 询价终止:
(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
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3 成交公告
(
1)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
成交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
(
2)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1.4 成交通知书
(
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政府采购合同
12.1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人
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2.2 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 1 的 12.2。12.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2.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12.5 成交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
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询价通知书中未予列明)。
12.6 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
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3、询问
13.1 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4、质疑
14.1 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
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
一致。
(
2)质疑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原件。
(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代理
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询价采购活动、修改询价通知书、停止或纠正违法违
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 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
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 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 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
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
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14.2 对不符合本章第 14.1 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
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
14.3 对符合本章第 14.1 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
规定进行答复。
14.4 询价通知书的质疑: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15、投诉
15.1 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
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5.2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6、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16.1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
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
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
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
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
4)询价通知书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
加报价。
16.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
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
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6.3 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
“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
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
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6.4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
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
[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
[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3)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
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
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
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
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
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6.5 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
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
[2016]125 号)规定。
16.6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询价通
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17.1 指定媒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十、其他事项
18、其他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18.1 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询价通知书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8.2 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第三章
评审
一、询价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及评审工作的组织。1.2、询价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
3 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
家
2 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 1 人。
1.2.2 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
保证项目质量。
(
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
3)评审的依据是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
(
4)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
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方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
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
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
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评审
2.1、评审应遵守下列规定:
首先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其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评审,最终按照本章第
2.2.7 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2.2、评审程序
2.2.1 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询价通知书,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审纪律,
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确认。
(
2)参加询价小组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
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询
价通知书所述范围。
2.2.2 资格性审查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通知书,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有任一项资格证明
材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小组对联合体各方资格证
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2.3 符合性审查有效性、完整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包
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情形
1
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响应声明的;
2
情形
2
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3
情形
3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
情形
4
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
1:
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
技术符合性
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件第四章中“二、技术要求”
规定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技术符合性
所投产品若有属于强制
3C、政府采购强制节能清单
等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强制要求的产品,
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商务符合性
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件第四章中“三、商务条件”
规定的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2.2.4 响应程度审查(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和响应文件
内容认定。有任一项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2.2.5 澄清(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
前述规定向询价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
认定。
(
3)关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①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询价小组按照上述规定修正,
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未按照询价小
组的要求提交修正后的报价确认意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其符合
性检查不合格。
(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
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②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
若无法补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
5)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
2.2.5 条第(1)、(2)款规定
执行。
②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b.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
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
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成交人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
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
收,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④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但响应文件未提供中文译本或提
供的中文译本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
9.3 条第(2)款规定,则该资料视为无效。
2.2.6 询价(
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
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
2)关于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规定:对单一品目或报价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
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
3)漏(缺)项
①询价通知书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
在报价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议。
(
4)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2.7 推荐成交候选人
采购包
1:最低评标价法
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项目
方法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
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185 号)以及《财政部、发
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所投
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
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10%(含 10%)以下,将给予节
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10%-30%
(含
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6%的价格
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
包报价总金额
30%-50%(含 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每个单项报价
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
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50%以上,将给予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10%的价格扣除。 若节能、环境标志
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
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投标人在投
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
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
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
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属于(财库〔
2019〕18 号)和(财库〔2019〕
19 号)文件所附清单中产品证明材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
其他:无
※除本章
2.2.5 条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
价进行任何调整。
(
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c.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d.其他:无。
无
※除本章第
2.2.5 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应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形外,不能对
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三、评审报告
3.1 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
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3.3 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
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
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
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其他规定
4、其他规定
4.1 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4.2 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3 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询价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报价
无效且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4 其他:
无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需根据国家颁布的《县域慢病管理中心总体方案(2024)》相关
标准,依据《县域慢病管理中心总体方案(2024)》相关要求
需增加武夷山市立医院慢病管理系统相关扩展内容。
二、技术要求
序号
需求
具体描述
1
增加“区域数据查看功能”
提供“区域数据查看”权限;支持有权限账号登录市立医院时可查看整个区域的慢病相关信息;整个区域的慢病相关信息包括慢病患者信息、专病高危筛查记录、脱落患者情况、慢病高危人群等。
2
增加“慢病基线数据统计”
需
根据《县域慢病管理中心评审(2024)》要求;
增加慢病基线数据统计分析报表;支持按机构和月份进行数据查看和导出。
3
增加“慢病质控数据分析”
需
根据《县域慢病管理中心评审(2024)》要求;
增加慢病质控数据统计分析报表;支持按机构和月份进行数据查看和导出。
4
增加“慢病风险筛查统计”
增加慢病风险筛查统计
5
增加“高危人群随访统计”
增加高危人群随访统计
6
增加“慢病咨询统计”
增加慢病咨询统计
7
增加“诊断性检查分析”
增加诊断性检查分析
8
对接“基层心电系统”
以接口对接为技术核心,通过接口对接的方式,提供全流程数据集成服务,开展与基层心电系统的全方位、多维度联调工作,完成数据交互规则制定、接口功能测试、数据格式适配等关键环节优化。实现患者基本信息、患者检查申请信息等核心数据的标准化采集、无缝流转与精准同步至基层心电系统。全面保障跨系统数据交互的稳定性、准确性与时效性,为基层心电系统的高效运转筑牢完整、规范、高质量的基础数据支撑。
9
对接“基层超声系统”
以接口对接为技术核心,通过接口对接的方式,提供全流程数据集成服务,开展与基层超声系统的全方位、多维度联调工作,完成数据交互规则制定、接口功能测试、数据格式适配等关键环节优化。实现患者基本信息、患者检查申请信息等核心数据的标准化采集、无缝流转与精准同步至基层超声系统。全面保障跨系统数据交互的稳定性、准确性与时效性,为基层超声系统的高效运转筑牢完整、规范、高质量的基础数据支撑。
10
对接“基层影像系统”
以接口对接为技术核心,通过接口对接的方式,提供全流程数据集成服务,开展与基层影像系统的全方位、多维度联调工作,完成数据交互规则制定、接口功能测试、数据格式适配等关键环节优化。实现患者基本信息、患者检查申请信息等核心数据的标准化采集、无缝流转与精准同步至基层影像系统。全面保障跨系统数据交互的稳定性、准确性与时效性,为基层影像系统的高效运转筑牢完整、规范、高质量的基础数据支撑。
注:★本项目须支持对接医院现有基层心电系统、基层超声系统、基层影像系统。涉及的相关接口,由中标单位与原各个系统供应商协商解决,所需产生费用双方自行协商,采购人不在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 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交货
2
★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
交货条件
按采购验收要求执行
4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 1,说明:符
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验收
6
★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收到
正式发票后 15 日内,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
2、项目验收完成后收
到正式发票后 15 日
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50.00%
7
★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缴纳方式:无
8
★
售后服务及其他
本项目提供自验收合
格之日起 2 年质保
其他商务要求
无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
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
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编号为
________的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 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 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 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
三、合同金额3.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3.2 合同总价组成:___________;3.3 其他需说明事项:___________;四、合同标的交付4.1 交付时间:___________4.2 交付地点:___________4.3 交付条件:___________
4.4 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
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
(财办库〔
2020〕
123 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
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如下:
(
4)其他供货要求: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 质量标准及要求(
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
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
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
2)其他质量要求
5.2 节能环保产品要求5.3 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范围:___________
(
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月。
(
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5.4 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 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
6.3 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
6.4 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
6.5 履约验收:___________6.6 退、换货:___________
6.7 其他: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
八、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违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8.1 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8.3 履约保证金退还: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九、合同期限
十、违约责任10.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_____的违约
金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
,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
3)其他违约情形
_______10.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
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
同约定履约”;
(
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
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
定履约”;
(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
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4)其他违约情形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
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
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
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
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 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 其他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 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_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十四、合同其他条款
十五、其他约定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
双方使用各自
CA 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_______
15.5 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 其他十六、合同附件
甲方(采购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日期:
目录
1、询价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资格证明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4-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4-3 财务状况报告4-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4-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5、技术要求响应表6、商务条件响应表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7-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7-2 中小企业声明函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4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8、联合体协议(若有)9、分包意向协议(若有)10、询价保证金凭证11、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材料(若有)
1、询价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询价通知书,本人 (全名、职务)
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一式
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响应文件有
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三、我方承诺我方满足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和特定条件。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合法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
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
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询价保证金:我方承诺,若出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
还。询价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七、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八、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
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现场)
数量
总价(现场)
1
1-11-*.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整。
*
*-1*-*.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整。
※注意:1、请供应商按照此格式填写,若询价通知书有多个采购包,须按照所报采购包的顺序依
次填写,反之则删除相应内容。
2、报价一览表列示的采购包必须与分项报价表列示的采购包一致(即若报价一览表列示
为采购包
1,则分项报价表也必须列示为采购包 1,以此类推)。
3、“大写金额”指报价总价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万、亿、元、角、分、零”等字样进行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
的
品牌及
具体型
号
生产产
地
单价(现
场)
数量
总价(现
场)
备注
*
*-1
. .
※注意:
1、供应商若未按照此格式填写详细分项报价;此外,若货物为节能清单产品,则本表所填
品牌应与节能清单所列品牌名称一致。
2、若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
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栏中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供应
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全权代表我方
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报价会、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询
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报价
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载明的一致。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
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
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
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
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
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
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财务状况报告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
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
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
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
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
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
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
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
规定:
2.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
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
2.1、2.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
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包括但不限于税务
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
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
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
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减免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
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
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
收凭据复印件。
2.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
机关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
/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
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
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
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 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询价通知书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
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基本证明材料”。
2、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
料”的,供应商须另列提供。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材料(若有)应为原件。
4、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
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
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由询价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
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受到 200 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
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
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
有效依据)。
5、技术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
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
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
“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
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
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
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7-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认证种类
*
*-1
. .
备注
a.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现场):
;
c.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的比
例(以
%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材料。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单个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
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单个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二项或多项认
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
1 次。
3.2 价格扣除的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 价格扣除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询价小组可不予认定。
3.4 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供应商须按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
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
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
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
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供应商须按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
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
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
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
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
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4、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价。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
目报价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成员 1 的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
: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
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 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
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
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
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
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电子投标文件中
提交(填写具体份数)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成员
**:(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还需提供本协议。
9、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供应商)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
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
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
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
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响应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供应商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供应商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还需提供本协议。
10、询价保证金凭证
注:
1、在此项下提交的“询价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
2、询价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执行。
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询价通知书中对要求作为相应文件
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
料(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