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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镇湖美龙卧禅寺修缮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RXGC(榕)2025-005 号
各投标人:
现就 城头镇湖美龙卧禅寺修缮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1、本项目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 1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
易评标法)”中的第 5 项第 4.1.9 款“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证书、
身份证和住房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修改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
员(以证书上的聘用企业或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附上其有效的证书、身份证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
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城头镇湖美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瑞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