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济开发区城乡品质提升项目—蚌埠第一中学新校区办公办学家具建设项目答疑、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FBBZC2026CGX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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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17
发布于
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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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蚌埠经济开发区城乡品质提升项目—蚌埠第一中学新校区办公办学家具建设项目(项目编号:FBBZC2026CGX1061),招标人为蚌埠港城商贸有限公司,现对各供应商的疑问进行回复并对采购文件做出更正:

一、疑问答复

疑问1:业绩要求与项目无关,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现调整为:提供的办公或办学家具采购及安装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验收单或竣工报告等)。详见更正内容。

疑问2:2330 万元国有资金项目违规采用询比采购,规避法定公开招标。

回复: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电子采购交易规范 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相关规定,该国标适用于国有企业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电子采购交易活动,询比采购为该标准明确规定的交易方式之一。因此采用询比采购方式不存在规避公开招标的情形。

疑问3:货物采购套用工程条款,权责严重失衡、多处前后矛盾。

回复:本货物采购项目包含供货及安装,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参与项目整体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因此文件内部分内容涉及工程条款,与项目实际需求相符。

疑问4:付款条件及要求全额垫资,违反款项支付条例。

回复:所有宿舍家具和学生课桌椅应在采购人下发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所有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在供应商提交质保金(金额:合同金额的3%,提交形式:转账、保函)后,采购人付至合同价款的100%。验收合格后,付款前需提供的资料包括:1、质保金缴纳证明,如:转账单、保单;2、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期结束后退还质保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质保金的,不予退还)

具体详见更正内容。

疑问5:违规捆绑 “黄山杯”创优责任,将建筑工程评优义务强加货物采购方、增设无理扣款与违约处罚。

回复:删除采购文件中有关“黄山杯”的相应要求,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

疑问6:货物采购项目违规设置预留金,不符合货物采购惯例与规则。

回复:本项目预留金为采购人使用,若实际安装中发生货物有数量增加,将使用预留金,预留金不参与竞争,不涉及限制潜在投标人。

疑问7:质保期前后矛盾且年限过长,加重供应商不合理责任。

回复:办公家具设置5年质保期属于正常合理保修年限,不存在不合理情况。质保期前后时间矛盾已调整,时间不一致的以5年为准,内容详见更正内容。

疑问8:采购文件发售及响应时间严重不足,违反法定时限。

回复: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关于 “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不得少于 20 日” 的强制性规定。我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与实际需求,自主确定采购周期,采购文件获取期限7天,满足潜在供应商充分获取文件的需求;公告发布后已预留充足时间供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保障了采购活动的效率与公平。

疑问9:履约保证金比例过高,违反相关政策规定。

回复:履约保证金金额已调整为成交金额*2.5%,详见更正内容。

疑问10:采购限价整体偏低,不符合市场公允价格水平。

回复:经预算编制单位仔细核查,编制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时,相关单价均综合参考市场询价结果、市场平均水平计入,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采购需求,建议各投标人综合考量各类风险因素,自主进行报价。

二、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2.1.2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完成一个办公办学家具采购及安装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注: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②提供的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验收单或竣工报告等)”

现修改为:“2.1.2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完成一个办公或办学家具采购及安装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注: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②提供的办公或办学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验收单或竣工报告等)”。

2、原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已调整,具体以本次公告附件为准。

3、原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及前附表中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现均调整为:“合同签订后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0日内完成合同内所有采购货物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特别说明:其中宿舍家具和学生课桌椅应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第四章合同中付款方式均统一修改为:“所有宿舍家具和学生课桌椅应在采购人下发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所有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在供应商提交质保金(金额:合同金额的3%,提交形式:转账、保函)后,采购人付至合同价款的100%。验收合格后,付款前需提供的资料包括:1、质保金缴纳证明,如:转账单、保单;2、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期结束后退还质保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质保金的,不予退还)”。

5、原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10%”

现修改为:“成交金额*2.5%”。

6、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中“保修: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7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保修期内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维修。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需按照招投标文件承诺时间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损坏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未按照招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内没有到场维修的,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现修改为:“保修: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5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保修期内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维修。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需按照招投标文件承诺时间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损坏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未按照招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内没有到场维修的,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7、原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二)分项报价表”中“主要技术参数(优于或相当于)采购文件、图纸、清单《技术规范书》中的全部参数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现修改为:“主要技术参数(优于或相当于)采购文件、图纸、清单中的全部参数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8、原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精确至百位执行。

9、原采购文件约定的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现均调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为准,本次内容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采购需求

蚌埠港城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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