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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6分钟前 | 公 开 人:句容康泰膨润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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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王春梅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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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康泰破管字第003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句容市人民法院作出(2026)苏1183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句容康泰膨润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开通会员可解锁*,句容市人民法院作出(2026)苏1183破1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盘活企业核心资产,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如能招募到有实力和诚意的投资人,且能够提交可行的重整方案,管理人将依法适时推动将破产清算程序转换为破产重整程序。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康泰公司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康泰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也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
(四)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五)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适用。
二、招募背景与目的
康泰公司因经营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淮安博远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句容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一案。
经管理人核查,康泰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为位于句容市天王镇西溧村的工业不动产(土地面积9003m²、建筑面积约3225m²),以及名下有效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避免核心资产因破产清算而低价处置,最大限度提升债权人清偿率,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以盘活康泰公司核心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三、公司概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句容康泰膨润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89336R
4.法定代表人:王为奎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缴)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公司股东:南京市康诚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注册地址:句容市天王镇西溧村109号
9.经营范围:膨润土开采(按采矿许可证核定的区域范围经营);膨润土加工;石灰、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水暖器材、五金、交电、百货、木材、汽车零部件、工艺美术品、通讯器材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概况
1. 不动产
康泰公司名下有位于句容市天王镇西溧村的工业不动产,具体如下:
4
成品钢板料库
450立方
1个
5
成品钢板料库
750立方
2个
6
检化验设备
—
若干
7
配套厂房、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附属设施
—
若干
其中配套厂房、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附属设施与前述不动产存在重合,具体范围以现场实物为准。
四、重整模式
意向投资人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后,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需求提出重整模式。
五、投资人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最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三)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有膨润土加工、矿业开发、工业地产运营等相关行业经验或不良资产重整投资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同意承担重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行政审批等成本。
六、报名材料
对本次招募有投资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下列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一)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二)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适用)或身份证明(自然人适用);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企业法人适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适用);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6.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
对上述报名材料,企业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递交报名材料时,应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七、尽职调查
(一)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支付尽调保证金20万元后,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二)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康泰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康泰公司及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意向投资人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的、管理人及康泰公司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
八、遴选阶段
(一)确认参与遴选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程序。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交纳参选保证金50万元。未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未按时交足参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选。
按时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合格意向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及备选。
(二)遴选方式
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规则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三)确定重整投资人
遴选结束后,管理人将依法确定重整投资人,并适时推动将破产清算程序转换为破产重整程序。
九、保证金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如向管理人明确不再参与项目重整的,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退还保证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额保证金。
(二)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进入遴选环节,或最终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方发生上述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额保证金。
(三)对于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转为重整投资款。如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罚没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十、尽职调查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前,意向投资人已报名成功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全部材料。
(二)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后七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并签署《尽调保密协议》,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但管理人和债务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
(三)意向投资人满足上述两项要求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债务人及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期间为10个工作日,自意向投资人签署《尽调保密协议》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了解康泰公司的具体情况,需要管理人配合的需提前3日通知。
(二)如出现影响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十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茂诚、王春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句容康泰膨润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句容康泰膨润土决定书(指定管理人).pdf 下载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康泰膨润土)(1).pdf 下载
句容康泰膨润土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