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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4分钟前 | 公 开 人:山东昌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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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赵妤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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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鲁1325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昌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诺科技”)的重整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昌诺科技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整合,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
昌诺科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决定进行预重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预重整期间,昌诺科技制定了《预重整方案》,方案规定所有债权五年内100%清偿完毕,该《预重整方案》已经过全体债权人表决,并依法通过决议。为切实保护广大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选择最优质的重整方案,尽快推进破产重整的进程,需要招募有实力的投资人对重整企业予以重整。
为了保证引入重整投资人的工作能够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本次招募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
二、昌诺科技公司的基本情况
山东昌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375677;注册(实缴)资本为66,216,798.00元,住所地为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国电大道南侧。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资产情况:
1.昌诺科技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土地两宗,均位于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永胜庄,土地性质均为工业土地,占地面积合计为 46,174平方米;
2.昌诺科技厂区内建有车间、办公楼、仓库等房产,其中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24,292.09平方米;
3.昌诺科技拥有4条生产线,1#和3#生产线及所属设备,主产品是卫生清洁材料,主要用途是民用擦布和工业擦布。1#和3#生产线目前处于托管运营中;2#生产线及所属设备,主产品是绒面超纤革。该生产线历经7年的研发,中国纺织产业联合会组织专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鉴定的结论是国内首创,国际先进;4#生产线及所属设备,主产品是可降解生物基人工革基布,与国家去塑政策相契合,产品市场空间大。4#生产线目前处于托管运营中。
负债情况:昌诺科技的负债包括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申报债权总额约4亿元。
三、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从事无纺布生产经营行业,具备成熟的非织造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并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存款证明、财务报表等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承诺遵守本公告及后续相关文件要求,参与遴选、提交投资方案、配合推进重整程序的书面声明;
5.意向投资人应对昌诺科技整体投资,提交整体重整方案;提交的重整方案优于《预重整方案》的,管理人将优先予以选择;
6.本项目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报名。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意向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提交《意向投资报名书》,保证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或个人简介)、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经营资质、投资优势,并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及初步的重整方案,同时需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加盖企业公章);
3.存款证明、最近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等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本公告中上述第三条第(二)项所列明的内容并就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和说明,如有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同时承诺接受本次招募公告和评审规范的要求,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5.同意对知悉的山东昌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上述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6.如有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信息;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后五日内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具体数额及缴纳方式由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协商确定,该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组织评审未成为昌诺科技投资人时十日内无息退回,或者经管理人评审以及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成为昌诺科技重整投资人时转为投资资金。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并且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昌诺科技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而后安排进场调查,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7日。
(四)提交正式重整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重整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昌诺科技的要求(具体要求由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书后书面通知)。
(五)评审
管理人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正式重整方案评审打分,依据打分结果确定意向投资人候选顺位,依顺位次序优先选择排名在前的候选人签订附条件的重整投资协议,前次顺位候选人因故无法签署重整协议的,由后续顺位候选人递补。
(六)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参考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正式重整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通过后,重整协议正式生效,该意向投资人正式成为昌诺科技重整投资人。
五、报名方式
1.本次招募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
2.报名及邮寄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国电大道南侧昌诺科技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东侧第二间管理人办公室;
3.管理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魏律师。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本次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昌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