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02破2号茶陵县茶祖印象茶业有限公司茶青销售合同调整及公开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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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于
湖南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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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茶祖印象茶业有限公司茶青销售合同调整及公开比价公告

公开时间:10分钟前 公 开 人:茶陵县茶祖印象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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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青销售合同调整及公开比价公告

鉴于茶陵县茶祖印象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长沙市雨花区天牌茶叶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就2026年茶青销售签订的《茶青销售合同》已进入实际履行阶段,因市场预期与商业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乙方基于当前茶青市场行情(如保靖黄金茶主产地同类茶青单价约25-30元/斤,且茶青规格、采摘技术标准更优)正式向甲方提出茶青单价及采摘费调整请求,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茶青单价调整:明前茶头采(开采日起一周,第一阶段),黄金茶一芽一叶初展头采单价调整为20-25元/斤,碧香早、金观音一芽一叶初展头采单价调整为10元/斤;头采结束后的明前茶(第二阶段),黄金茶一芽一叶单价调整为5-10元/斤,碧香早、金观音一芽一叶单价调整为5-10元/斤;雨前茶一芽两叶(第三阶段,4月1日-4月30日),茶青单价统一定为1-3元/斤。

2.采摘费调整:乙方可根据茶青采摘种类灵活核定采摘费标准,其中第一、二阶段采摘费单价暂调整为10-25元/斤,第三阶段采摘费单价暂定为5-6元/斤。

经甲方破产管理人综合考量当前市场实际、甲方经营现状及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认为乙方提出的调整请求具备一定市场合理性。因甲方正处于破产相关程序阶段,本次合同条款调整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比价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案。现特发布本公开比价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比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价项目

1.本次比价项目为甲方2026年茶青剩余销售合作事宜,合作内容、采摘阶段、茶青品类、品质标准、结算方式、合作期限等均按原《茶青销售合同》约定执行,比价核心为各阶段、各品类茶青供应单价及采摘费结算标准(报价需对应乙方调整方案的明细维度)。

注:本公告所指茶青采摘阶段为原合同约定的第一、二阶段及第三阶段,参与主体可自主选择报价范围,可单独对第一、二阶段报价,可单独对第三阶段报价,亦可对第一、二、三阶段整体报价。

二、参与比价要求

1.参与主体为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茶青采购、加工或销售经营资质的企业/市场主体,无不良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信息;

2.参与主体需具备足额的资金实力,能严格按照原《茶青销售合同》约定的周结方式支付茶青款项,无逾期付款等违约经营史,可承接甲方剩余茶青的采购、采摘全流程合作;

3.参与主体需认可原《茶青销售合同》约定的茶青品质标准、采摘流程、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仅针对茶青单价及采摘费标准进行报价;

4.参与主体需承诺若中选,将在比价结果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破产管理人签订茶青销售补充/重新合作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立即履行全部义务,无缝衔接剩余茶青供销工作,不得无故反悔。

三、资料提交及保证金支付

(一)资料提交

1.参与主体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比价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资质证明、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各阶段各品类茶青单价及采摘费标准的明细报价单、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近期财务报表等)、履约承诺函(含无缝衔接合作的具体方案);

2.需将比价响应文件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704655221@qq.com,邮件主题标注“茶青销售剩余合作比价+参与主体名称”。

(二)保证金支付

1.参与主体需在提交比价资料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比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作为本次比价的履约担保;

2.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茶陵县茶祖印象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

银行账号:详见附件

3.保证金支付备注:“茶青销售剩余合作比价保证金+参与主体名称”,未按备注支付或逾期支付的,视为无效参与;

4.比价结果确认后,中选主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剩余合作的履约保证金;未中选主体的保证金在比价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比价的评审标准为报价最优,即参与主体所报的各阶段、各品类茶青单价及采摘费标准,整体优于乙方提出的调整方案(同等茶青品类、采摘阶段下,茶青单价更高或采摘费标准更低,综合核算对甲方破产财产收益更优)。

2.在同等报价条件下,原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3.本次仅对茶青收购价格及采工费用进行调整,其他内容维持第一次公示不变。

4.甲方破产管理人对本次公开比价拥有最终解释权,若有未尽事宜,将通过书面形式另行补充通知。

茶陵县茶祖印象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茶祖)茶青销售合同调整及公开比价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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