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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WYZG30125-01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67.5572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承
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
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详见本公告“其他”;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及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北楼 4 层 410
室现场办理,具体详见本公告“其他”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北楼 4 层 409 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北楼 4 层 409 会议室
七、其他
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以《关于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京房山发改(审)
〔2023〕176 号”
、
《关于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
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京房山发改(审)
〔2024〕33 号”文批准建设,北京五岳山河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委托,现对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
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 概况:本次计划新增处理能力 2.8 万吨/日,扩建后总处理规模达到 3.15 万吨/日;青
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暂估价 867.5572 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
1.2 项目名称: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
1.3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1.4 招标范围:青龙湖镇第一再生水厂(房山)扩建工程(厂外电力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
图纸中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电气工程、通信、自动化及电气配管等。
1.5 实施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大马村东南侧
1.6 资金来源:增发国债、财政资金
1.7 建设单位要求工期:60 日历天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良好;
2.2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3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含)以上资
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潜在投标人的已取得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
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本)
;
2.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6 年 04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11:00 时、下午 14:00 时~16:00 时。
3.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电子邮箱及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北楼 4
层 410 室现场办理。
3.3 招标文件获取资料:为确保投标人有效参与投标,保证项目招标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在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周期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并注明
办理事项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近期(3
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加
盖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 PDF 格式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FS2020PYZL@163.com,电话
告知工作人员(*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登记表格,同时将填写表格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
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方式(投标人承担邮费)邮寄至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四层北楼 409 室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供应商须在有效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周期内完成上述事项,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09:00 时。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北楼 4 层 409 会议
室
5、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村北芭蕾雨悦都西侧
联 系 人:刘振荣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 8 号
联 系 人: 于晓宇、何术朋、李小川、傅佳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