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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北路 S1 线-02 地块临时停车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门头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北路 S1 线-02 地块临时停车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248.160168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京门静态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泰安北路 S1 线-02 地块临时停车场设计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工期:60日历 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北路 S1线-02 地块临时停车场:
(001 泰安北路 S1 线-02 地块临时停车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ag 留份额通减以下措施进 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0109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劇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参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2.3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5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购买人 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维加盖公章》 售价:0元。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栗园庄东路2号院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栗园庄东路2号院1号楼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栗园庄东路2号院1号楼7层712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
(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 1143 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 34 号 > 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 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 19 号);
2.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凡对本次攻 公司联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京门静态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北京京门静态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 A-7484
联 系 人: 韩涵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门城永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韩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707
电子邮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