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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编号:YCHD-2025-02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51.79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为 2025 年冬季马伸桥镇域内北辛庄村、伯王庄村、赵各庄村、于各庄村、
北关村、陈家河村、大街村、东孔庄村、高桥村、张庄村、花园村、好女塔村、富裕村、叫
山村、王刁庄村、良尚村、淋河村、牛一村、牛二村、上古庄村、幸福村、西官屯村、肖辛
庄村、石家庄村、史各庄村、宋家营村、英庄子村、太平庄村、周官屯村、验甲宫村等 30
个村,玉米残留秸秆粉碎旋耕还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2025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5 年至今任意 1 个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
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tmp/a2744cfb-7dca-43ab-bef6-a00910fc234c-html.html3.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
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人须携带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到亿宸鸿达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蓟
州区渔阳镇万枫园 D-6-308)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2)网上报名:将营业执照副本
的扫描件和营业执照中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参与包次、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至亿宸鸿达咨
询(天津)有限公司报名邮箱“ychhd_baoming@163.com”
,提供扫描件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我公司将于收到您邮件和采购文件费用的次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 前通过邮箱发送电
子版《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于该日下午反馈收件信息“确认收到《磋商文件》
”至我公司邮
箱,未及时反馈收件信息的视同当日已收悉《磋商文件》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邮件我公司将
不予受理,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 300 元/本,标书一
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万枫园 D-6-308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万枫园 D-6-308
七、其他
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tmp/a2744cfb-7dca-43ab-bef6-a00910fc234c-html.html“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
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的
询问、质疑应当向亿宸鸿达咨询(天津)有限公司提出。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人民政府
2.联 系 人:王先生
3.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4.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亿宸鸿达咨询(天津)有限公司未在规定
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成交信息等均在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
响应文件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亿宸
鸿达咨询(天津)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
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亿宸鸿达咨询(天
津)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亿宸鸿达咨询(天津)
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mp/a2744cfb-7dca-43ab-bef6-a00910fc234c-html.html招标代理机构:亿宸鸿达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万枫园 D-6-308
联 系 人: 姜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ychhd_baomi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