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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05570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001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 09:00至12:00, 下午 13: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2.1 邮箱获取地点:邮箱 HYZT219@163.com;2.2 现场获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阳光北大街101号院 A4 栋一层西 门。3. 方式:3.1 邮箱获取:凡邮箱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将获取采购文件材料 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 PDF 格式发送至 HYZT219@163.com,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 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 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内容须明确表明所投 项目名称以及获取文件事宜》(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3)转账付款截图。本项目同时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如需获取文件纸质版,请咨询代 理机构 3.2现场获取 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 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内容须明确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及获取文件事宜》(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3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 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未通过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5.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房山支行:帐 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039115;联行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 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阳光北大街101号院 A4 栋一层西门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 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阳光北大街101 号院 A4 栋一层西门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YZT-2026-106
2. 项目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项目预算金额:29.05570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9.055706 万元
5. 采购需求:
5.1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29.055706 万元。
5.2 数量:1项
5.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为保障房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地考察工作中视频监测监控系统稳定运行,针对选定的 23个老化监控点位(含9个枪机、12个球机、2台全景摄像机,分布于西潞街道、拱辰街 道、城关街道、长阳镇的主次干道、主要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等区域),因设备及线路 老化、画面不清晰、在线状态不稳定等问题,实施改造更新,以满足创城工作视频监测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目历日内完成全部23个点位设备更换及调试工作。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口是 ■否。
二、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阳光北大街101号院 A4 栋一层西门会议室。
三、开启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阳光北大街101号院 A4 栋一层西门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 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严格贯 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 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 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 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
(2025) 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 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有关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供应商有融 资需求的按照《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
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进行融资。
2. 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张爽、马慧、黄嘉一、田丹丹、李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东路1号
联 系 人:于敬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地 -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阳光北大街 101 号院 A4 栋一层西门
联 系 人: 张爽、马慧、黄嘉一、田丹丹、李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HYZT2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