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堂镇安置房201号楼等楼梯地面破损修缮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9
发布于
北京门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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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堂镇安置房 201 号楼等楼梯地面破损修缮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门头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斋堂镇安置房 201 号楼等楼梯地面破损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7.856894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斋堂镇安置房 201 号楼等楼梯地面破损修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斋堂镇安置房 201 号楼等楼梯地面破损修缮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斋堂镇安置房 201 号楼等楼梯地面破损修缮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

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无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无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含)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6)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

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0 元。领取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上园路甲 10 号洪源智

能工坊 2 号楼 12 层。领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件。

(2)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 A4 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门头沟区上园路甲 10 号洪源智能工坊 2 号楼 12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上园路甲 10 号洪源智能工坊 2 号楼 12 层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

库[2008]248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领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

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 A4 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3.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薛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方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上园路甲 10 号洪源智能工坊 2 号楼 12 层

联 系 人: 杨萌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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