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央民族乐团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民族乐团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186 万元,招标人为中央民族乐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央民族乐团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央民族乐团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地进京建筑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
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止,每天 9:30-17:00。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8 层,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如法定代
表人领取比选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委托代理人领取比选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
容须含本项目名称及领取文件事宜)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
;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文件售后不
退,售价:200 元(人民币)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5 号中央民族乐团一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5 号中央民族乐团一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一、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央民族乐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央民族乐团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二次)
”进行公开比选,
欢迎符合条件响应人前来参选。
1、项目名称:中央民族乐团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二次)
2、项目预算金额:4.5186 万元,最高限价(控制价):4.5186 万元
3、采购需求:空调设备、配管、配电、吊顶的拆除和新建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合同履行期限:10 日历天。
二、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
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及质疑,请与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项目负责人:柳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民族乐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5 号
联 系 人:方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八层 801 室
联 系 人: 柳媛、李紫晗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57625002
电子邮件: lizihan@capitender.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