埕岛西平台返排液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27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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埕岛西平台返排液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042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埕岛西平台返排液处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预估 40 万元(含税)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埕岛西项目部。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油井酸化作业后的返排液处理全流程,包括排液方案的编制、设备的安装、

调试、运行操作,以及排液过程中的监测、记录和调整,确保处理后的原油含水小于 1.5%

后进入外输系统,处理后的污水回注水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埕岛西平台返排液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埕岛西平台返排液处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023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签订时间、承包范围等评审要素的内容。若评审要素内容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均不能明确显示的,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

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

营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生成时间不早于第一次公告或

邀请发出时间)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年报,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非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

报表,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6)投标人的安全管理符合胜利油田和中石化的相关要求,保证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资

金投入,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没有挪作他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3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潜在投标人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

截止日期前购买招标文件;4.2 有意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需由授权委托人关注微信公众号【胜

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

,点击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的【公司登记】

,准确填写并提交公司

信息。随后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

,输入招标公告标题下的项目编号,上传所需资料

并点击报名。待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相关业

务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4.3 投标人按照以下时间、地点领取文件:(1)发售时间:

2026

年 3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每日 8:30--17:00;(2)发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

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3)

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

售后不退。

4.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电子版资料,此阶段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的专家评审。满足以

下要求可领取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

书及相应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须包含文件购买,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

“信用中国”证明材料;(5)业绩证明材料、2024 或 2025

年度财务年报;(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诺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电子投标文

件 U 盘和纸质版需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七、其他

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3、投标保证金

3.1 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3.3 投标保证金可选择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银行本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

支票等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也可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若采用其他方式提交投

标保证金,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确认。

3.4 保函、本票、支票、汇票等投标保证金形式,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

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信息中注明“SL 项目

编号”

,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标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埕岛西项目部财务计划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埕岛西项目部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 616 号东胜大厦 8 楼

联 系 人:李学荣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XLi@sinopeccdx.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梁云帆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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