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调配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2-13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采购需求

一、 采购标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01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调配服务

一项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见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三、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这块改成本次是为朝阳区中医医院和朝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中药配方

颗粒供应及调配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以优良的服务

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调配服务采购规模约为1200万元/年,服务期限为签订

合同之日起3年。服务供应商须保证在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保质保量、

高效地完成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调配服务。

1.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验收标准

2.1符合采购人服务范围要求。

2.2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备符合采购人要求。

2.3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

2.4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和质量标准。

3.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

3.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

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3.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3.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

的情况不享受政策优惠扣除)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中小企业制造或提

供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

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

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

政策。

4)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执行。

3.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量齐全,能完全满足采购人满足临床处方用

药需求,接到采购人审核通过的处方后,须准确调剂,按要求通过快递配送或窗

口现场发放给患者,提供及时规范这服周到的服务。

2、供应商应依据《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足额配备中药调配、处方审核 、

质量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药配方颗粒调配的各岗位操作人员参照《药品

从业人员健康标准》,上岗前及每年应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操作人

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

3、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国家中

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

《北

京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

粒阳光挂网采购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生产商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GMP),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供应商必

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商业信誉良好,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

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3.2投标人需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

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投标方必须要产品齐全,不

能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借口)不执行药品采购计划。

投标人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到货入库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并保证

有效期内的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3.3供应商须免费协助医院开展装修智能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药房装修与布

局设计。最终操作区的房屋结构、功能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合理规范布局。

3.4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业务的所需收方及发药电脑、办公

桌、上药柜、药柜、操作机等设备设施,调配区应保持整洁卫生,严防潮湿发霉,

不得放置与中药配方颗粒无关的物品,每天工作结束按规定做好清场工作。

3.5供应商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设备须智能化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软硬

件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接收药师审核完毕的处方信息,供应商配备的软硬

件系统还应及时更新与医院信息系统同步迭代更新。合同签订后2周内确保颗粒

调剂设备正常运行。

3.6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中药配方颗粒调剂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

执行和记录。确保配方颗粒药味、剂数和剂量调剂准确。计量器具符合相关要求,

定时检定合格。

3.7供应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

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货。

3.8供应商所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价格不得擅自加价,严格按照京医保发

〔2025〕2号文件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出台的最新文件执行。如遇中药饮片原材

料价格波动或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况导致配方颗粒价格变化时,应与北京市朝阳区

中医医院协商并经医院同意批准后,方可调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价格。

3.9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中药配方颗粒调剂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

执行和记录,保证配方颗粒药味和剂数调剂准确。计量器具符合相关要求,定时

检定合格。

3.10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定中药配方颗粒服务合同,自觉接受医院的质量监

管,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收集和反馈的意见及时改进中药配方颗

粒的服务质量。如因颗粒质量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

3.11采购人有权随即对供应商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进行抽检并送市级以上

药品检测部门检测,检测所涉及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检测费

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12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费用及采购价格已包含供应

商中药饮片原材料(含损耗)、调剂发药、审方复核在内的所需人员、配送服务、

设备、软硬件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相关的服务费。

3.13供应商应承诺保证15分钟内完成从接收处方至调配;投标人应满足采购

人急症等特殊情况的用药,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排调剂及配送。

4、需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方案。

4.1服务方案:包括:

(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配送方案

(2)进销存管理方案

(3)调剂服务方案

(4)中药配方颗粒信息追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种植来源、采收加工、提

取制剂、包装、原料及成品质检)等

4.2信息服务及质控方案:供应商应采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进行中药配方颗

粒调剂等全流程质控管理,做到“一切行为有记录、一切行为可追溯”。应配备

相应的软件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不产生任何费用,保证处方信息传送畅通,

要求流程完善、适应医院系统的要求。信息系统所涉及到医院及患者就诊等信息,

供应商不得泄露。一旦泄露,承担一切后果。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信息追溯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种植来源、采收加工、提取制剂、包装、原料及成品质检等。

4.3投标人应配备相应的软硬件系统与采购人HIS系统对接,接收采购人系统

审核完毕的中药饮片处方,并将处方剂量自动转换成中药配方颗粒剂量,系统对

接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工作设备须智能化,可自动将中药饮片处方剂量

转换成中药配方颗粒剂量,需具备颗粒识别、称重、自动调剂、封装、处方信息

打印、实时库存管理、在线语音提示、智能纠错等功能;储药柜需具备LED显示

定位功能,可方便快速找到颗粒位置。

投标人应采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进行中药配方颗粒调配、发放等全流程的电

子信息监控及拍照,录像及照片等影像信息最少保存3个月,并可实时抽检,能

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质量控制所需所有软硬件信息化设备。

投标人配备的软硬件系统还应及时更新与医院信息系统发展相适应,且软硬

件系统的制作、维护及更新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因投标人没有相应对接系统导致无法接收采购人处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

合同,投标人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损失。

4.3场地布局:投标人为采购人装修中药配方颗粒操作区,场所在采购人院

内。最终操作区的房屋和面积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合理布局。操作区设有审方、工

作区、库存区,工作区应设置调配区、储药区等功能区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

投标人提供中药配方颗粒操作区应配备的收方及发药电脑、办公桌、上药柜、

药柜、操作机等家具及设备(以上设备数量根据服务模式合理布局),满足采购

人使用需求。操作区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

染、易清洁、不易发霉和脱落,各种管道、灯具以及其他设施的设置应当便于清

洁,有安全消防等防护措施,有除湿机、空调、防尘等设施。

4.4管理制度:包括差错处理、审方、调剂、复核等环节等。

4.5应急方案:包括:

(1)应急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各类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流程(原料短缺、质量异常、配送延误、设备

故障等)

(3)应急资源保障计划(应急库存、应急设备、应急人员等)

(4)应急演练与培训方案。

4.6人员配备

供应商应根据医院要求配备中药配方颗粒调剂发药、审方复核等中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其中,审方复核人员要求主管中药师或执业中药师或以上资质;调剂

发药人员具备中药调剂员或以上资格证书)。需要供货商提供具备以上资质常驻

医院≥2名驻场工作人员(人员数量以实际业务为准),具体人员以医院开展情

况调整,以上人员由医院药学部统一管理。

投标人参照《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标准》,从事中药配方颗粒调配的各岗位操

作人员需上岗前及每年应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传染病、皮肤病等可

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操作人员上岗前必

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制度、调配机操作规程、安全教育以

及相关中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每季度)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

能的岗位培训至少1次,并建立培训档案。工作人员在岗时要穿戴整洁工作服

(帽),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品,操作前做好手卫生。

4.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

(1)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用药咨询、响应时限、联系方式等)

(2)产品质量问题处理方案(退换货、补货、质量追溯与整改等)

(3)技术支持服务(使用指导、设备维护、专业知识培训等)

(4)客户反馈收集与处理流程(反馈渠道、处理时限、满意度回访等)。

5.验收方案及标准

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以及国家药品标准和北京市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中药配方颗粒。

6.中药配方颗粒价格

1)中药配方颗粒价格方面应不高于医保规定的支付标准,符合药品阳光

采购政策。经审批同意后的中药配方颗粒供货价格,不得擅自加价。如遇中

药饮片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导致中药配方颗粒价格变化的,应与医院协商

并批准后,方可调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价格。此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价格包含

饮片调剂、质检及配送等在内的所需的场地、人员、服务等所有费用。

2)颗粒报价:供应商根据下表内200种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单价之和进行报

价,每一品种的报价不能超过其控制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北京市阳光采购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标准目录表》

序号

药品名称

控制单价(元/g)

医保支付标准

1

巴戟天配方颗粒

0.5115

2

白芍配方颗粒

0.797

3

白术配方颗粒

0.3601

4

白鲜皮配方颗粒

2.109

5

白芷(白芷)配方颗粒

0.5582

6

白芷(杭白芷)配方颗粒

0.7075

7

百部(对叶百部)配方颗粒

0.3074

8

百合(卷丹)配方颗粒

1.0722

9

板蓝根配方颗粒

0.2928

10

半枝莲配方颗粒

0.3973

11

薄荷配方颗粒

0.4617

12

北柴胡配方颗粒

1.9467

13

补骨脂配方颗粒

0.7342

14

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

1.6916

15

侧柏叶配方颗粒

0.5187

16

燀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2.0388

17

燀桃仁(桃)配方颗粒

2.4663

18

炒白芍配方颗粒

0.8788

19

炒苍耳子配方颗粒

0.8844

20

炒火麻仁配方颗粒

0.5363

21

炒蒺藜配方颗粒

0.9041

22

炒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1.3378

23

炒莱菔子配方颗粒

0.6151

24

炒牛蒡子配方颗粒

0.6835

25

炒酸枣仁配方颗粒

6.3049

26

炒桃仁(桃)配方颗粒

2.1447

27

炒王不留行配方颗粒

0.8232

28

炒栀子配方颗粒

0.557

29

炒紫苏子配方颗粒

1.8941

30

车前草(车前)配方颗粒

0.5432

31

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

1.0409

32

陈皮配方颗粒

0.3642

33

赤芍(芍药)配方颗粒

0.9758

34

川牛膝配方颗粒

0.3331

35

川射干配方颗粒

0.6652

36

川芎配方颗粒

0.8084

37

醋北柴胡配方颗粒

1.6279

38

醋青皮(个青皮)配方颗粒

0.6476

39

醋青皮(四花青皮)配方颗粒

0.505

40

醋香附配方颗粒

0.6923

41

醋延胡索配方颗粒

1.4792

42

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0.8372

43

大青叶配方颗粒

0.2477

44

大枣配方颗粒

0.1945

45

丹参配方颗粒

0.4051

46

淡竹叶配方颗粒

0.751

47

当归配方颗粒

0.4529

48

党参(党参)配方颗粒

0.3373

49

地肤子配方颗粒

0.8898

50

独活配方颗粒

0.3288

51

杜仲配方颗粒

1.392

52

防风配方颗粒

0.6517

53

防己配方颗粒

2.3413

54

粉葛配方颗粒

0.4876

55

麸炒白术配方颗粒

0.3456

56

麸炒苍术(北苍术)配方颗粒

1.4116

57

麸炒薏苡仁配方颗粒

0.8082

58

麸炒枳壳配方颗粒

0.7129

59

麸炒枳实(酸橙)配方颗粒

1.3754

60

佛手配方颗粒

0.615

61

甘草(甘草)配方颗粒

0.7024

62

干姜配方颗粒

1.4734

63

葛根配方颗粒

0.3691

64

钩藤(钩藤)配方颗粒

1.3799

65

骨碎补配方颗粒

1.2344

66

瓜蒌(栝楼)配方颗粒

0.3952

67

广藿香配方颗粒

1.5373

68

广金钱草配方颗粒

0.6713

69

合欢花(合欢花)配方颗粒

0.9522

70

合欢皮配方颗粒

0.9871

71

何首乌配方颗粒

0.905

72

荷叶配方颗粒

0.7098

73

厚朴(厚朴)配方颗粒

1.7486

74

虎杖配方颗粒

0.4846

75

槐花(槐花)配方颗粒

0.3669

76

槐角配方颗粒

0.4429

77

黄柏配方颗粒

1.0102

78

黄连(黄连)配方颗粒

4.3943

79

黄芪(蒙古黄芪)配方颗粒

0.5218

80

黄芩配方颗粒

0.4411

81

火麻仁配方颗粒

0.5456

82

鸡血藤配方颗粒

0.6257

83

蒺藜配方颗粒

0.7635

84

姜厚朴(厚朴)配方颗粒

1.4748

85

焦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

0.2731

86

焦栀子配方颗粒

0.379

87

金钱草配方颗粒

0.5765

88

金银花配方颗粒

2.5565

89

荆芥配方颗粒

0.6473

90

酒苁蓉(管花肉苁蓉)配方颗粒

0.8817

91

酒苁蓉(肉苁蓉)配方颗粒

0.9173

92

酒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0.7881

93

酒丹参配方颗粒

0.4186

94

酒当归配方颗粒

0.4841

95

酒黄芩配方颗粒

0.5009

96

酒女贞子配方颗粒

0.3376

97

酒萸肉配方颗粒

0.453

98

桔梗配方颗粒

0.366

99

菊花配方颗粒

1.0185

100

苦参配方颗粒

0.7351

101

苦杏仁(西伯利亚杏)配方颗粒

1.3708

102

款冬花配方颗粒

0.8068

103

莱菔子配方颗粒

0.5809

104

连翘(青翘)配方颗粒

1.2419

105

灵芝(赤芝)配方颗粒

2.8652

106

龙胆(龙胆)配方颗粒

0.7104

107

罗布麻叶配方颗粒

1.1643

108

麻黄(草麻黄)配方颗粒

0.5099

109

蜜百部(对叶百部)配方颗粒

0.3349

110

蜜百合(卷丹)配方颗粒

0.7756

111

蜜槐角配方颗粒

0.3025

112

蜜款冬花配方颗粒

0.6902

113

蜜麻黄(草麻黄)配方颗粒

0.4077

114

蜜枇杷叶配方颗粒

0.354

115

蜜桑白皮配方颗粒

0.4547

116

蜜旋覆花(旋覆花)配方颗粒

1.0901

117

蜜紫菀配方颗粒

0.328

118

墨旱莲配方颗粒

0.5423

119

木蝴蝶配方颗粒

1.3872

120

木香配方颗粒

0.2556

121

牛蒡子配方颗粒

0.7946

122

牛膝配方颗粒

0.2875

123

女贞子配方颗粒

0.4047

124

炮姜配方颗粒

1.9647

125

枇杷叶配方颗粒

0.4301

126

蒲公英(碱地蒲公英)配方颗粒

0.4613

127

前胡配方颗粒

1.5863

128

秦艽(粗茎秦艽)配方颗粒

0.5706

129

秦皮(尖叶白蜡树)配方颗粒

0.8717

130

青皮(个青皮)配方颗粒

0.4414

131

青皮(四花青皮)配方颗粒

0.5511

132

瞿麦(石竹)配方颗粒

0.5949

133

人参配方颗粒

4.5754

134

忍冬藤配方颗粒

0.7874

135

肉苁蓉(管花肉苁蓉)配方颗粒

0.7378

136

肉桂配方颗粒

1.3271

137

桑白皮配方颗粒

0.5078

138

桑寄生配方颗粒

0.7326

139

桑椹配方颗粒

0.221

140

桑叶配方颗粒

0.395

141

桑枝配方颗粒

0.7307

142

山萸肉配方颗粒

0.3779

143

山楂(山里红)配方颗粒

0.2464

144

蛇床子配方颗粒

0.8166

145

射干配方颗粒

0.7912

146

升麻(大三叶升麻)配方颗粒

1.9192

147

生地黄配方颗粒

0.2942

148

生姜配方颗粒

2.3152

149

首乌藤配方颗粒

0.6667

150

熟大黄(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0.5864

151

熟地黄配方颗粒

0.2886

152

苏木配方颗粒

1.1055

153

酸枣仁配方颗粒

4.8343

154

烫骨碎补配方颗粒

1.5142

155

桃仁(桃)配方颗粒

1.8842

156

天花粉(栝楼)配方颗粒

0.7864

157

天麻配方颗粒

2.3445

158

土茯苓配方颗粒

0.7831

159

菟丝子(南方菟丝子)配方颗粒

1.2433

160

王不留行配方颗粒

0.8843

161

乌梅配方颗粒

0.4386

162

乌药配方颗粒

1.3695

163

吴茱萸(吴茱萸)配方颗粒

2.7909

164

夏枯草配方颗粒

1.0592

165

香附配方颗粒

0.8322

166

香橼(香圆)配方颗粒

0.365

167

续断配方颗粒

0.4291

168

玄参配方颗粒

0.2374

169

旋覆花(旋覆花)配方颗粒

1.3559

170

延胡索配方颗粒

1.3692

171

盐补骨脂配方颗粒

0.611

172

盐车前子(车前)配方颗粒

1.6529

173

盐杜仲配方颗粒

1.27

174

盐黄柏配方颗粒

0.9613

175

盐菟丝子(南方菟丝子)配方颗粒

1.064

176

盐续断配方颗粒

0.4493

177

盐知母配方颗粒

0.3307

178

野菊花配方颗粒

0.8312

179

益母草配方颗粒

0.4891

180

茵陈[滨蒿(绵茵陈)]配方颗粒

0.5414

181

淫羊藿(淫羊藿)配方颗粒

3.3204

182

鱼腥草配方颗粒

0.5461

183

远志(远志)配方颗粒

1.5164

184

泽兰配方颗粒

0.4867

185

泽泻(泽泻)配方颗粒

0.8739

186

知母配方颗粒

0.3554

187

栀子配方颗粒

0.4963

188

枳壳配方颗粒

0.6118

189

枳实(酸橙)配方颗粒

1.011

190

制巴戟天配方颗粒

0.674

191

制何首乌配方颗粒

0.71

192

制吴茱萸(吴茱萸)配方颗粒

1.8183

193

制远志(远志)配方颗粒

1.67

194

炙甘草(甘草)配方颗粒

0.5738

195

炙甘草(胀果甘草)配方颗粒

0.5004

196

炙淫羊藿(淫羊藿)配方颗粒

4.7929

197

肿节风配方颗粒

0.8156

198

紫花地丁配方颗粒

0.4329

199

紫苏子配方颗粒

2.3297

200

紫菀配方颗粒

0.3143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