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14
发布于
天津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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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GK00028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系我司承揽的

EPC 项目,该项目于

2017.7 月动工建设,2019.7 月完成项目施工,2019.9 月学校正式使用。目前已投入使用近 6

年之久,但筹建办长期拖延项目结算、拖欠工程款,为维护我司权益,拟对承德应用技术职

业学院筹建办、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提起诉讼,需聘请专业法律团队就案件相关问题提供

法律咨询;整理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材料;代为参加诉讼;代为进行调解或庭外和解;代为

起诉、反诉等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

许可证;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在有效

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

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理人参加开

标会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

3)被授权人本单位职工承诺书并提供其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本标段接受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

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说明: 1)投标单位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查询记录为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2026 年 04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

质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前往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整,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B 座 313 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王衍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七、其他

一)报名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二)法律服务费用按照“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的方式计算并支付。

 1、基础代理费:

基础代理费最高限额

90 万元。 2、风险代理费采用阶梯计费方式 风险代理费计算: 风

险代理费根据最终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应付款总额(包括建安工程费、设计费、逾期付款利息、

索赔额、违约金;判决依据可包括法院委托鉴定意见、财政评审结果、专家评审结果等)按

下述方式计算:

 1)若应付款总额在人民币 6.64 亿元及以下,风险代理费为 0 元。 2)

若应付款总额高于人民币

6.64 亿元,则以超出部分为基数,按以下阶梯方式计算: ①6.64

亿至

6.84 亿(含)之间,风险费为(应付款总额-6.64 亿)*X1%(X1%上限为 3.5%) ②6.84

亿至

7.04 亿(含)之间,风险费为(6.84 亿-6.64 亿)*X1%+(应付款总额-6.84 亿)*X2%

X2%上限为 5.5%) ③7.04 亿至 7.24 亿(含)之间,风险费为(6.84 亿-6.64 亿)*X1%+

7.04 亿-6.84 亿)*X2%+(应付款总额-7.04 亿)*X3%(X3%上限为 7.5%) ④7.24 亿至 7.44

亿(含)之间,风险费为(

6.84 亿-6.64 亿)*X1%+(7.04 亿-6.84 亿)*X2%+(7.24 亿-7.04

亿)

*X3%+(应付款总额-7.24 亿)*X4%(X4%上限为 8.5%) ⑤7.44 亿以上,风险费为

6.84 亿-6.64 亿)*X1%+(7.04 亿-6.84 亿)*X2%+(7.24 亿-7.04 亿)*X3%+(7.44 亿-7.24

亿)

*X4%+(应付款总额-7.44 亿)*X5%(X5%上限为 9.5%) 3)若双方通过调解、和解方式

结案的,按上述对应档次计算的风险代理费总额的

60%计算风险代理费。 三)风险代理费

支付条件及时间:

 风险代理费以实际回款为前提,按“实际回款金额/应回款总额”的比

例同步支付。甲方在每次收到回款及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

风险代理费。

 四)律师服务费(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封顶为为 380 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王文谦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联 系 人: 王衍曾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01381410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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