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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4,642.6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开州区厚坝、金峰镇等片区供水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开州区厚坝、金峰镇等片区供水提升工程监理”招标答疑内容通知如下: 问题一:重庆市发改委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市级有关单位: 我长期关注并参与重庆市各类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类招投标相关活动,始终恪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本地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但近期,我在参与及关注本地多个招投标项目过程中,发现大量严重违背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违规问题,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刻意设置不合理、排他性门槛,严重损害了广大合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我市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现特此以个人名义实名向贵委举报,恳请贵委依法严查、彻底整治。 当前重庆招投标市场中,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全然不顾项目实际施工、服务需求,专门为特定投标对象量身定制投标条件,通过各类限制性条款恶意排斥其他潜在合格投标人,让公开招投标沦为暗箱操作、内定中标人的走过场流程,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一是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设置极端苛刻、针对性极强。部分项目招标文件里,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岗位,设置极其小众、特殊的专业资质、细分从业年限、专属认证等要求,这类资质在市场上极为稀缺,仅有极个别特定单位能够满足,完全脱离项目实际实施需求,本质就是量身打造门槛,直接剥夺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 二是业绩要求设置精准壁垒、变相排斥投标人。不少招标文件在业绩审核上,不以项目规模、实际履约能力作为核心评判标准,反而刻意设置极具针对性的业绩关键词、极度细分的项目类型、小众服务场景等限制条件,将绝大多数具备同等履约能力、拥有丰富同类项目经验的投标人排除在外,仅让预设的特定单位符合要求,招投标完全失去公平竞争意义。 三是奖项要求脱离项目实际、违规设置超高门槛。部分几百万投资额的小型工程、普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竟违规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级奖项、行业顶级荣誉等超高条件,这类奖项与项目实际需求、履约标准完全不匹配,明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让众多合规参与者根本无法参与公平竞争。 上述种种违规行为,不仅彻底背离招投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核心原则,更严重破坏重庆营商环境,打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影响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长期下去必将严重阻碍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在此,我恳请贵委切实履行招投标市场监管职责,依法对上述违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处理: 1. 严查招标文件量身定制、设置不合理排他性条件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事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2. 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流程,严格杜绝各类歧视性、排他性条款; 3. 依法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保障所有投标人合法权益,营造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招投标环境。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本次举报内容全部真实、有据可查,无任何捏造、歪曲、夸大事实之处,自愿对举报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恳请贵委高度重视、尽快介入查处,还重庆招投标市场一片公平公正的环境。 答:本项目人员资质依法依规设置,未设置业绩、奖项要求,且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依法编制,无排他性、倾向性条款,不排斥任何合格投标人,全程接受监管部门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问题二:重庆市发改委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市级有关单位: 我长期关注并参与重庆市各类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类招投标相关活动,始终恪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本地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但近期,我在参与及关注本地多个招投标项目过程中,发现大量严重违背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违规问题,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刻意设置不合理、排他性门槛,严重损害了广大合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我市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现特此以个人名义实名向贵委举报,恳请贵委依法严查、彻底整治。 当前重庆招投标市场中,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全然不顾项目实际施工、服务需求,专门为特定投标对象量身定制投标条件,通过各类限制性条款恶意排斥其他潜在合格投标人,让公开招投标沦为暗箱操作、内定中标人的走过场流程,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一是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设置极端苛刻、针对性极强。部分项目招标文件里,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岗位,设置极其小众、特殊的专业资质、细分从业年限、专属认证等要求,这类资质在市场上极为稀缺,仅有极个别特定单位能够满足,完全脱离项目实际实施需求,本质就是量身打造门槛,直接剥夺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 二是业绩要求设置精准壁垒、变相排斥投标人。不少招标文件在业绩审核上,不以项目规模、实际履约能力作为核心评判标准,反而刻意设置极具针对性的业绩关键词、极度细分的项目类型、小众服务场景等限制条件,将绝大多数具备同等履约能力、拥有丰富同类项目经验的投标人排除在外,仅让预设的特定单位符合要求,招投标完全失去公平竞争意义。 三是奖项要求脱离项目实际、违规设置超高门槛。部分几百万投资额的小型工程、普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竟违规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级奖项、行业顶级荣誉等超高条件,这类奖项与项目实际需求、履约标准完全不匹配,明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让众多合规参与者根本无法参与公平竞争。 上述种种违规行为,不仅彻底背离招投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核心原则,更严重破坏重庆营商环境,打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影响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长期下去必将严重阻碍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在此,我恳请贵委切实履行招投标市场监管职责,依法对上述违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处理: 1. 严查招标文件量身定制、设置不合理排他性条件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事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2. 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流程,严格杜绝各类歧视性、排他性条款; 3. 依法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保障所有投标人合法权益,营造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招投标环境。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本次举报内容全部真实、有据可查,无任何捏造、歪曲、夸大事实之处,自愿对举报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恳请贵委高度重视、尽快介入查处,还重庆招投标市场一片公平公正的环境。 答:本项目人员资质依法依规设置,未设置业绩、奖项要求,且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依法编制,无排他性、倾向性条款,不排斥任何合格投标人,全程接受监管部门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注:招标文件与本次招标答疑通知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招标答疑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清泉水务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杰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4 月 29 日 监督部门: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盖章)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