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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ZGCTYFBZHPG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S203渠县园峰至石门(广安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补遗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第2条:② 施 工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需 提 供 在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中查询到的“总包已建”网络截图复印件。 修改为:② 施 工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需 提 供 在 交 通 运 输 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中查询到的网络截图复印件。 2、将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资格审查(五)近年完成的施工项目情况表”注第1条:注:1 、业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公布的“总包已建 ”网络截图,否则业绩无效。 修改为:1 、业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公布的网络截图,否则业绩无效。 其余内容不做调整,特此补遗。 招标人:渠县交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