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渠县园峰至石门(广安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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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四川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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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它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DZGCTYFBZHPGF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S203渠县园峰至石门(广安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补遗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第2条:② 施 工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需 提 供 在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中查询到的“总包已建”网络截图复印件。

修改为:② 施 工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需 提 供 在 交 通 运 输 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中查询到的网络截图复印件。

2、将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资格审查(五)近年完成的施工项目情况表”注第1条:注:1 、业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公布的“总包已建 ”网络截图,否则业绩无效。

修改为:1 、业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公布的网络截图,否则业绩无效。

其余内容不做调整,特此补遗。

招标人:渠县交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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