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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省道大养线(碾房沟至养马甸子段)及省道宁孤线(刘四家至下平房段)及省道凌兴线(朝阳界至张家店段)修复养护工程及省道大养线
邱家店二号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省道大养线(碾房沟至养马甸子段)及省道宁孤线(刘四家至下平房段)及省道凌兴线(朝阳界至张家店段)修复养护工程及省道大养线邱家店二号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_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省道大养线(碾房沟至养马甸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
2026)32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省道宁孤线(刘四家至下平房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33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省道凌兴线(朝阳界至张家店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84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省道大养线邱家店二号桥等危旧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142号)_批准,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葫芦岛市省道大养线(碾房沟至养马甸子段):该工程位于省道大养线葫芦岛市建昌县境内。路线起于碾房沟,终于养马甸子,设计桩号为K264+472-K289+051(统计桩
县境内。路线起于刘四家,终于下平房,设计桩号为K129+998-K132+536(统计桩号为
K129+982-K132+543),全长2.53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