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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错那市市直周转房建设项目(二期)、错那市委党校建设项目、错那市吉巴组团周转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字更正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S*开通会员可解锁*16351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系统公告名称:错那市市直周转房建设项目(二期)、错那市委觉校建设项目、错那市吉巴组团周转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因工作人员录入疏忽,系统内项目名称存在1处文字错误(“党”误写为“觉”),与招标文件中正确项目名称不一致;且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台已锁定已发布公告,无法对系统内项目名称进行后台更正,现依法发布澄清公告,具体更正如下: 一、项目名称更正 系统原错误项目名称:错那市市直周转房建设项目(二期)、错那市委觉校建设项目、错那市吉巴组团周转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文件正确项目名称:错那市市直周转房建设项目(二期)、错那市委党校建设项目、错那市吉巴组团周转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本次仅为项目名称文字错字修正,不涉及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技术参数、评标办法、预算金额、工期、投标保证金等任何实质性内容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与评审。 二、因系统后台不可修改,本项目所有环节(投标文件制作、保证金缴纳、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均以本澄清公告及招标文件载明的正确项目名称为准;因系统内项目名称无法更改,如在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保函沿用系统内项目名称均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系统内错误名称不影响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本澄清公告为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潜在投标人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三、本次澄清公告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阅,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