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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科路(松白路-光明区界)市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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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科路(松白路-光明区界)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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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马田街道,北起松白路,南至光明区界,全长693 米,红线宽 16 米,为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39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379 万元、预备费 222 万元。资金来源暂定为市政管网权属单位和区政府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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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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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作内容: |
1、负责审核勘察、设计、环评、水保、审图、检测、监测、迁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费用; 2、审核概算、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概算调整工作; 3、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建立项目全过程动态投资控制台账; 4、协助甲方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规定和特别条款,对计量、计价、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 5、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过程中书面提出设计和招标文件的问题,提醒甲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并提交新材料、新工艺的计价方案供甲方决策;出现超概算情况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 6、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清单,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 7、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 8、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 9、协助甲方签订合同; 10、编制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 11、施工过程中,协助完成工程量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的工作; 12、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造价,建立工作台帐并按月、季、年提交投资控制报告; 1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甲方完成结算审计工作; 14、按甲方要求参与现场工程例会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按需要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全过程成本控制,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甲方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 15、结算完成后,协助甲方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其他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16、配合甲方对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履约评价; 17、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完毕后,出具项目投资控制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履约情况自我评价、投资控制情况汇报、造价指标分析、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18、负责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中的设计、监理、勘察、检测等所有合同的造价咨询工作; 19、其他甲方需求的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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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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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167927.20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0.0%,即167927.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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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
票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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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根据各阶段费率计取,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以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取费基数以最终概算批复的建安⼯程费⽤(含设备费)为准,若⽆概算批复则按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为准,若既⽆概算批复⼜⽆预算则按审定的结算建安费为准。咨询费按照取费基数乘以相应费率为咨询服务费,采⽤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各阶段费率如下:⼯可阶段费率为0.2‰、概算阶段费率为 0.3‰、预算阶段费率为2.2‰-2.5‰(其中1亿及以下部分费率为2.5‰,1亿-3亿部 分费率为2.4‰,3亿-5亿部分费率为2.3‰,5亿以上部分费率为2.2‰)、施⼯阶段费率为1.5‰、结算阶段费率为1.9‰-2.2‰(其中1亿及以下部分费率为2.2‰,1 亿-3亿部分费率为2.1‰,3亿-5亿部分费率为2.0‰,5亿以上部分费率为 1.9‰),其他⼯程造价咨询任务咨询服务费费率为0.3‰。最⾼限价99.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单位的审核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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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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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 须在中华⼈⺠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造价⼯程师(⼀级)且在投标⼈企业注册。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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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不超过5项)(格式自拟,须体现合同名称、金额和签订时间)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概况、服务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甲乙双方签章等内容); 3)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参考为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等); 4)报价书(请下载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zjglb@szgm.gov.cn政务邮箱,电子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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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 |
林宏辉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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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