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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2026-2027年燃气安全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ZXJY-2026-04511)
二、采购内容
(一)协助开展餐饮场所燃气隐患排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燃气相关技术规范,根据我局提出的要求,对宝安区十个街道范围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进行抽查,协助用户排查用气环境、瓶、管、灶、阀、报警器等方面隐患。全区抽查数量1200家(每个街道120家),每家餐饮场所填写检查表格,发现燃气隐患的提出整改建议,指导用户整改。
(二)协助开展燃气技术指导。结合消防、燃气安全技术规范及燃气企业、场所存在的典型安全隐患,配合我局组织开展4次燃气安全技术指导(每次3000元)。
(三)协助开展燃气事故现场勘验及事故原因分析。根据我局需求,对服务期内宝安区发生的燃气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准确、清晰识别燃气事故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结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调查情况,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为燃气事故处理提供证据支持(按宗据实结算,6宗封顶)。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体现“安全评价”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经营范围;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四、项目团队要求
(一)餐饮场所隐患排查组。至少有一名燃气、安全、消防或化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现场处理能力。
(二)燃气安全技术指导组。燃气、安全、消防或化工相关专业,中级或高级工程师1名,有5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能胜任燃气技术指导人员。
(三)燃气事故勘察分析组。燃气、安全、消防或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2名,有5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
(四)技术服务单位负责解决技术服务人员办公、检查工具及相关后勤保障。
五、项目成果
(一)隐患排查表;
(二)隐患排查情况台账;
(三)技术指导材料;
(四)燃气事故现场勘验及原因分析报告;
(五)项目总结报告。
六、质量标准及要求
(一)工作要求
1.中标单位需根据服务工作内容开展现场调研工作,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对项目成员进行培训。
2.中标单位需依据消防、燃气安全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燃气安全管理要求,对使用燃气餐饮场所的用气环境、瓶、阀、管、灶、燃气泄漏报警器等方面进行检查。
3.中标单位需对参与检查的人员资质、安全隐患排查表、隐患整改建议表、隐患排查质量作出明确要求和审查。同时,检查人员在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到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结合,发现隐患与指导整改兼顾。
4.燃气事故需经工程师结合必要的工具、仪器、设备进行现场勘察,客观记录、反映事故情况,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做到客观完整、技术合规、结构规范,并经机构人员分级审核签名。
5.中标单位需按期保质提交项目成果。
(二)隐患排查数据建档要求
数据建档标准:隐患排查现场需出具《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表》(含《整改建议表》),并经商户签字确认。排查过程需留存的数据包含:隐患的客观描述、照片,商户负责人签字,每周五前提交《隐患排查周报》。
(三)质量监督
对餐饮场所隐患排查情况,我局按8%-10%的比例随机抽检复核,发现现场隐患存在漏项、误判经供应商确认的,每项隐患扣减服务费50元。
七、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其中燃气餐饮场所隐患专项排查的服务时间不超过8个月。
八、采购预算及合同支付计划
本项目采购费用38.4万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元整),以中标合同价为准,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结算。
(一)首期预付款。合同签定后,采购方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二)中期进度款。根据项目阶段性交付成果及双方确认的进度节点,分2次支付,每次支付合同总价的20%。每次支付前需由供应商提交阶段验收申请,经采购方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应款项。
(三)尾款支付。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并完成最终交付后,采购方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完成结算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30%。
特别说明:上述支付节点以实际进度为准,若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确认的合理原因导致进度调整,支付时间将同步顺延;所有款项支付前,供应商需按合同约定履约并通过采购方的验收程序。
九、定标方式
定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小组随机从我局采购轮候库抽取2人,共同组成5人定标小组,按照《采购定标评分表》的要求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得分最高分的为拟中标单位。综合评分要素包括价格(10分)、技术部分(55分)、商务情况(30分)、诚信情况(5分),各要素比重权值详见附件。
十、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8:00。
十一、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提交或邮寄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413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工、田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413室
十三、特别提示
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需包含服务内容、价格及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等,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附件: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2026-2027年燃气安全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定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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