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27
发布于
内蒙古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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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新建化验室1栋,建筑面积:3308.48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649.89平方米,主体建筑为5层,采用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水厂铺设彩砖320平方米。

新建水源保护区界标14套,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标志30套,水源保护区宣传牌10套,保护区隔离围栏10850米,进出水源地检修道路面积 14148.24平方米,防渗边沟10005米,变压器9台,泵房周围水泥硬化面积38364.88平方米,同时配套水源地和桥南水厂监控系统。厂区门口硬化工程,镇区排水管线工程,过河管道工程建设排水管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773972169@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

邮编:1374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 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三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招 标 人:科尔沁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科尔沁右翼中旗

联 系 人:佟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科右前旗

联 系 人:李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

2.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 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文件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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