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7022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赤峰市熙春商贸有限公司提交弃标函,经采购单位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顺延后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不存在竞争性。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重新采购。弃标函见附件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