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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海口江东新区营商环境,支持园区优质创新创业载体高效运营,降低企业设立与运营成本,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海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主体住所托管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海口江东新区实际,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特制定《海口江东新区指定集中办公区域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hkjdxqzwspzx@163.com
2.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一楼政务大厅C6窗口
附件:
1.海口江东新区指定集中办公区域管理办法
2.集中办公区域管理单位信息报备表
3.承诺书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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