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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蓝田经济开发区创新动力谷总承包(EPC)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蓝田经济开发区创新动力谷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漳蓝管经【20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6759.5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凤鸣路以北、龙港路以西、立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拟建办公楼、生产车间、门卫、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及其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2953.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02.43平方米(其中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18448.34平方米,生产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2954.09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8475.04平方米(其中生产性用房面积25520.95平方米,生产服务设施用房面积2954.09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13978.39平方米,容积率1.24,建筑密度60.90%,拟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7个。项目概算总投资6759.5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蓝田经济开发区创新动力谷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范围:其中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土建工程(含装配式建造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建设厂区绿化、广场道路、综合管线、发电机房及配套、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同时包含专项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内容[其中建筑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土建工程(含装配式建造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建设厂区绿化、广场道路、综合管线、发电机房及配套、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并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③采购范围: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完成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所列的工程建设其它费的项目;配合招标人办理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以及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含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申请等相关事宜。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并承担整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工程总承包费最高投标限价按人民币6190.1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3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5957.23万元,暂定金额:0万元,预备费用:196.88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1)桩基工程: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桩基部分施工图,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开工;(2)设计服务期:招标人下达任务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各专业审查合格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工期:自监理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后)向中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340日历天(其中桩基工程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不含桩基检测);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质量要求:(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的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号)、《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闽建科〔2023〕33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3)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件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成员)、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④根据《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建规〔2025〕2号,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按照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的业绩计取。以联合体方式取得的工程业绩,其实际承担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在投标时予以认可。⑤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5 月06日09:30 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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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梧桥中路32号办公楼, |
邮编:363007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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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真:/ |
联 系 人:小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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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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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14层, |
邮编:363000 |
电子邮箱:qdxd202113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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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 系 人:何艺端(项目负责人)、王青玉、李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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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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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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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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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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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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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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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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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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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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