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硕放片区供水管网系统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Q202604006-X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硕放片区供水管网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硕放片区供水管网系统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6]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无锡云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硕放片区; 2.3工程类型: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 |
||||||||||||||||||||||||||||||||||||
|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点为薛典路和振发路交叉口,沿振发路向东敷设DN1400供水管,穿越通锡高速后到达孙安路,与孙安路现状DN800给水管接通;后沿振发路向东敷设DN1200供水管至鸿祥路,向北预留给水管接口,向南沿鸿祥路敷设DN1000给水管至长江东路,与长江东路DN800给水管连通;在展鸿路(新农路)分出支管,向东敷设DN600给水管至深能电路二期、三期地块用水接口。项目管道总长4.6公里。大部分采用开挖施工,过G312国道采用顶管施工。本工程涉及给水管最大直径为DN1400。 | ||||||||||||||||||||||||||||||||||||
| 2.5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87.0; | ||||||||||||||||||||||||||||||||||||
|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硕放片区供水管网系统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其它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在项目申请报告基础上,根据相关资料,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的编制工作。2、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协助建设方编制基于本项目具体情况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招标采购计划,并根据采购计划的各合同工程内容、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同时根据业主安排的相应图纸审查结果进行图纸优化修改。3、在施工图设计基础上,配合编制设备招标技术文件。4、配合建设方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 ||||||||||||||||||||||||||||||||||||
| 2.7设计服务期:30 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施工标段一般属于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标段一般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货物标段一般属于制造业,具体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2/20/content_5587944.htm) |
||||||||||||||||||||||||||||||||||||
|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预留200字自行填写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 | ||||||||||||||||||||||||||||||||||||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要求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3.4.2其他: 1、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信誉要求:/;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5、其他要求:/。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
|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24 时00分。 |
||||||||||||||||||||||||||||||||||||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5 月 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
|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
||||||||||||||||||||||||||||||||||||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