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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钟前 招标变更-补充 福建 - 福州市 - 罗源县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三中路雨污管网改造及防洪排涝项目 | ||
| 省份/直辖市 | 福建 | 地区 | 福州市 - 罗源县 |
| 采购单位 |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所含内容 | 防洪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三中路雨污管网改造及 防洪 排涝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关于三中路雨污管网改造及 防洪 排涝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72001),现就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本项目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再提供或在施工过程中再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第1节 资格文件说明 4.“六、拟分包企业情况”,若有,则中标后提供”。
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不含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调差等非施工单位原因增加的价款预算),在工程结算报告经罗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批复后的15天内,付至财政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7%(含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调差等非施工单位原因增加的价款预算)……支付金额中予以扣减”,修改为:“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确定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不含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调差等)的85%,在工程结算报告经罗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批复后的15日历天内,付至财政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7%(含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调差等)……支付金额中予以扣减”。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 标 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9443/ouH8v5cBfGwRW2f3n2h7.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