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6-2027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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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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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

2026-2027 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1-1262*开通会员可解锁*9J-2*开通会员可解锁*6-5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

2026-2027 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6-JKDLZE-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品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第一包

肉类(牛、羊、禽、大肉)、冻货、

水产

按实际采

购需求为

约 676.00 万元

具体详见

第六章采

购项目商

务和技术

要求

第二包

蔬菜、水果、蛋类

约 299.00 万元

第三包

干杂、调料、乳制品、饮料等

约 325.00 万元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本项目第一、二、三包各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3.合同履行期限:(1)供货合同期限通常不超过 2 年,每年签订 1 次,

期限 12 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 1 次履约考评,第 1 年前 3

个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均达到 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 1 次合同,连续 2 次

量化考评不合格(量化总评得分低于 80 分或满意度低于 70%)的,终止合同。

(2)若因采购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新年度供应商招标,经采购人研究同

意后,结合实际进行延期供应。

(3)若因政策调整,上级明确转变筹措供应方式,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

(4)中标供应商保障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符合终止合同条款的,应立

即终止合同。

4.因服务周期较长,货物市场价存在波动,本次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

价,下浮率必须是固定值,(如 XX.XX%),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XX-XX%),

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每个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为保证

项目进度及质量,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如同一供应商在一、二、三

包中同时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按照评审顺序(按第一、二、三包

依次评审)确定供应商中标包号,依次顺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

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

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

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

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

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具备稳定可靠的货源和丰富的供应保障经验。

注:与一家或多家上游供应商、下游采购单位保持稳定的合作:

①与上游供应商合作必须保持 3 年以上(有相关合同和发票等佐证材

料,已经签订合同的履约时间不低于 1 年);

②与下游采购单位合作必须保持 1 年(含 1 年)以上(有相关合同和

发票等佐证材料)

3.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配备专门的项目经理、食品安全管理

员、财务人员),其他参与项目人员要相对固定,必须提供连续 1 年以上的

社保缴纳证明,外请人员必须有 1 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协议,以及工资发放

清单等佐证材料。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连续 1 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外

聘人员必须有 1 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协议)

,并承诺上述人员合同期间不得随

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须提前函告我单位,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聘用合同

或协议以及工资发放清单等佐证材料,我单位批准后实施。),食品安全管

理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4.投标 供应商 需具有 食品行 业 ISO9001 质量 管理体 系认证 证书 和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在国家认监委官网或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具备在甘肃省临洮县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营业场所或库房

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满足采购单位副食品供

应储存、中转、运输需要,仓储面积满足采购单位 7 日份给养库存需求。

仓储、运输还应根据不同品类副食品保障需求,具备相应的冷藏、冷冻以

及冷链配送能力。仓储设施和配送车辆(具有产权或租赁证明均可,并对

中标后持续保持相关能力作出承诺)。

注:①提供在甘肃省临洮县的实体营业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

工基地等的仓储总面积≥100 平方米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在履约

期限内或包含履约期范围)

②提供在甘肃省临洮县的配送车辆(具备相应的冷藏、冷冻以及冷链

配送能力的)行驶证或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在履约期限内或包含履约期范

围)

③提供满足采购单位副食品供应储存、中转、运输需要,仓储面积满

足采购单位 7 日份给养库存需求等相关承诺书。

6.投标供应商在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具备食品检验检疫能力或与甘肃

省定西市临洮县的定点检疫机构有长期合作关系(如投标供应商为外地企

业,需承诺中标公示期满后 5 日内提供与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的定点检疫

机构长期合作关系证明,提供承诺函)

;(仅第一包提供)。

注:提供具有检验检疫能力的相关资格证明或投标供应商提供与定点

检疫机构长期合作关系证明(提供具有检验检疫能力的相关资格证明及有

相关合同和发票佐证材料)

如投标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需承诺中标公示期满后 5 日内提供与甘肃

省定西市临洮县的定点检疫机构长期合作关系证明。

7.提供应急保障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的承诺(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完善

应急保障措施及数据处理能力)

,提供承诺函。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分包,

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分包行为,转包和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提供承诺函。

9.投标供应商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必须购买不小于所投包履

约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保单发票及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

申领时间:

2026 年 03 月 12 日 00:00:00 至 03 月 19 日 00:00: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二 ) 申 领 地 点 :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三)申领方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

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单位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

,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

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6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线上提交投标

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

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

(二)提交样品地点:

/。

(三)提交样品数量:

/。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

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

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

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年/月/日/时至/时,联系人:/,电话:/。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

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宋先生

办公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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